简介:从认识论角度看,“模型”是对客观存在的“原型”事物的反映,而反映的本质就是在意识中用“模型”来理解和表示“原型”事物的过程。“模型”在感性认识阶段表现为形象或图像,在理性认识阶段表现为数学关系或概念体系。只有将感性材料构成“模型”后,理性思维才能处理,从中获得规律性认识。“模型”需要向“原型”不断趋近。将某一认识阶段的“模型”绝对化容易导致独断论,而将所有“模型”等同看待会导致认识上的相对主义。在以直觉为主的形象和图像模型建构中,逻辑审视更为关键。而在以逻辑思维为主的数学模型和概念模型建构中,直觉的启发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简介:天、地、人三才各有其道的思想乃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思想的共识,但只有《易传》对此作了深入而一贯的探讨,从而影响深远。在《易传》那里,天、地既有其体,又有其德。天之体为阴阳之气,地之体为刚柔之质。阴阳之气实质上是能量与信息所构成之“场”,而刚柔之质则是气的能量密集化的存在形式;另一方面,天之德为乾,而地之德为坤。乾是健动不息的创生品格,而坤则是厚德载物的接纳性品格。天地各有其能,各具其德,但只有人能够会通天地之能、合和天地之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的智能能够代替天地,因为人总是有其自身的限制,但人的存在也同样不是天地的重复,而是以其不同于天地的品格,与天地并列为三。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