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下幼儿园如何做好家园共育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6
/ 2

浅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下幼儿园如何做好家园共育

辛艳玲

河北省直机关第五幼儿园  河北石家庄  050000

摘要: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其是我国第一部家庭教育立法,对于幼儿的健康成长也提供了保障。同时,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幼儿园家园共育的重要价值也逐渐显现出来。基于此,本文对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幼儿园家园共育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探究。

关键词:家庭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家园共育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总则第三条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组织与实施中又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其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又明确了国家、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帮助。

这是一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律。“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同时也涉及公共福祉。家庭教育促进法,着眼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现实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压实家庭责任,细化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为广大家长赋能,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这是一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法律。品德教育在家庭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在内容上突出家庭教育“以德为先”的鲜明特色,就是要进一步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这是一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适用于孕期和未成年人从婴幼儿时期到幼儿园、中小学的整个成长阶段,聚焦于家庭,夯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养育、教育责任,并为其提供科学指引和必要帮助,在内容上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有机衔接、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完备的法治保障。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的新形势下,幼儿园如何 顺应新形势,做好新时代下的家园共育呢?

一、幼儿园角色的转化

1.及时宣讲

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公众号等各种形式,积极组织宣讲活动,让《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教职工层面、家长层面进行传播,让“法”的意识深入人心,促进家园共育达成共识。

2.组织培训

幼儿园应及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组织教师进行准提培训,深入学习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从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更新教育理念,科学育儿,科学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全面带动家长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创新家园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明确家园责任,充分发挥家园社协同育人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同守护幼儿健康成长。

3.主动对接

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同时根据家长的需求,组织线上讲座,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家长普遍困惑、关注的问题召开讲座或沙龙进行解读,拉进与家长的距离,让“法”的行动立竿见影。

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4.重点关注

让“法”的效果迁移放大,对有关家长进行分类,对留守儿童、苦难儿童等重点关注,为其父母或监管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并及时进行指引、总结、表扬,让家长对家园共育充满信心与信赖。

二、教师角色的转化

尽管法律正在要求家长要更多承担起儿童教育主体的责任,但要实现“家长在教育长途中共同参与解决问题”的愿景,还有一段路要走,而教师就是重要的引路人。

一要启迪理性,所有指导均应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教师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要遵循家庭教育规律、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学习规律等,熟知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相关理论,启迪家长以理性精神看待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国家、社会、家庭等综合视角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要彰显个性,兼顾每个家庭的独特性,做到因家施教。教师要针对个性化的家庭教育状况和诉求,充分掌握不同家庭教育实际情况,有的放矢,不断跟踪与反馈,分阶段、分类别地给予个性化指导。

三要自觉反思,具备反省意识,深刻认识不足。自觉反思思维应贯穿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具有自觉反思意识与能力的教师,才能不断地成长与进步,才能克服主观与偏见,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

四要超越创新,在动态的管理中创造与生成。教师需要认真总结、吸收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大胆实验、努力更新,用灵活的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五要共建共享,依靠教师、家长和社区,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开发多方资源。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众多领域,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工作生态格局。

家园共育是教师与家长彼此沟通交流幼儿状况的桥梁,而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新形势下,幼儿园更应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多思考、多创新,形成幼儿园与家庭、社会的多方联动机制,创新家园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3]。充分发挥家园社协同育人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同守护幼儿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董琦.浅谈如何做好家园共育活动[J].新课程,2020(30):229.

[2]李红.浅析如何做好幼儿家园共育工作[J].当代家庭教育,2020(29):84-85.

[3]赵红.解读如何做好幼儿园家园共育[J].祖国,2019(03):23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