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资产“出资者缺位”一直是困扰国有企业改革最深层次的问题,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焦点所在。传统的“统一所有、分级管理”体制所存在的所有权分割、代理链过长和政资不分是造成出资者缺位的三个体制弊端。十六大所确立的“统一所有、分级代表”的新管理体制,有效克服了上述弊端而成为出资者到位的体制保障。然而要确保出资者主体完全到位,还必须建立出资者代表人制度并形成对代表人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此即确保出资者到位的实现机制。
简介:我国法律对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权益强制执行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益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的,对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益强制执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民办学校出资人权益的强制执行有不同的执行程序。
简介: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林小元报道今年,广州市总工会安排500万元专项经费,对本年度取得大专、本科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职工给予学习补助。同时,对报名参加2015年秋季、2016年春季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习的职工另行安排500万元经费,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年度向职工发放学习补助。广州市总工会鼓励职工一边工作一边深造,只要所在的单位已经成立了工会
简介:
简介: 《公司法》第35条第3款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了规定,各国公司法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作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35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也作了规定
简介: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副院长谢锦辉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国产手机发展大会上透露,CMMB将要组建中央层面的公司,由广电总局相关直属单位出资组建,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广卫星移动广电有限公司”,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地方层面的公司组建工作。“整个计划的费用在几十亿元左右。”广电总局将CMMB视为中国广播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第三次机遇,在推广CMMB上力度非常大。
简介:面对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资源要素不断增多和关联度不断增强,欠发达县要想实现经济的快速、跨越式发展,不能仅仅依靠现有自然资源,而关键在于如何合理高效地整合各种资源要素。我们必须在思维创新、产业结构重塑、开发人力资源、构筑信息共享平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各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通过资源整合,实现经济快速发展。
简介: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对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产权归属及离婚分割的相关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之后又分析了相关的理论争议,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为以后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融资租出资产的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特别是未担保余值减值的处理,是融资租赁会计中的一个难点。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研究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特别是未担保余值减值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简介:在公司解散清算且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否对出资瑕疵股东主张其债权,现行《公司法》并无明文规定,尽管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出资瑕疵股东应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对追究出资瑕疵股东责任的适用制度却无涉及。文中通过对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追究出资瑕疵股东民事责任的三种具体制度的分析,指出应以侵害债权制度作为追究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制度选择,并对出资瑕疵股东的具体责任范围进行了探讨。
简介:国企领导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需要,通过对国有出资人代表与职业经理人概念的界定以及现行国企领导制度弊端的分析,指出了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与职业经理人分开管理的必要性,并对两者分开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简介:<正>长期以来,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价值在于强化交易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这种观点也成为我国公司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形式的规定对此也有着明显体现。但,严苛的资本制度,并未很好地保护交易安全及债权人利益,反而,抑制了资本的自由逐利空间。在当今域外各国公司资本制度逐渐走向宽松、灵活的背景下,从公司的商事本质出发,认真审视和检讨我国现行的股东出资制度,进而做出有利的制度安排极为必要。一、商事理念下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形式的检讨
简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现行的管理原则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从体制上讲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种科学严密的作法。但这一原则在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特别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与漏洞,主要表现在国有资产的计量统计和落实出资人权利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简介: 三、关于股东因继承、赠与、共有财产分割及法院强制执行而发生的出资转让问题,因继承、赠与、共有财产分割而发生的出资转让要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在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因继承、赠与、共有财产分割而发生的出资转让时
简介:<正>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以有限责任为其制度设计的基点之一,即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为原则。然而,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至今日,各种形式的虚假出资及抽逃出资现象大量存在。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是否依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抑或是否会影响到股东的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如何平衡股东、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本文拟对此做一粗浅分析。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PPP模式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对PPP模式中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的基本概念、职能和职责进行了阐述。结合PPP项目的通常操作方式,讨论了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在PPP模式中应担任的不同角色、职能,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厘清了二者的权责分工。
国有资产出资者到位:体制保障与实现机制
民办学校出资人权益强制执行问题初探
广州市总工会出资助职工读书深造
公司债权人追究瑕疵出资股东赔偿责任实务分析
有限责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法律问题浅析1
广电总局即将出资数十亿组建手机电视公司
在公司登记中对股东出资方式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突出资源整合 加快欠发达县域经济发展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产权归属及离婚分割探究
例解融资租出资产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
有限责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法律问题浅析(1)
公司清算中出资瑕疵股东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
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与经营者的管理问题
商事理念下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形式的制度检视
改进国有资产统计方法 切实落实出资人权利
有限责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法律问题浅析(2)
有限责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法律问题浅析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民事法律后果分析
国家外汇局通知扩大外资外方出资的许可范围
PPP项目中实施机构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的权责分工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