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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举证责任倒置就患者而言体现公平,就医院和医生而言则要在医疗工作中提高法律意识。然而,面对目前仍以经验科学为特点的医学科学,使用举证责任倒置会不会使医护人员向未知领域探索的积极性被消解在不断的法律诉讼之中;由于我国法律尚无枉诉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虽大大降低了患者状告医院的门槛,但会不会导致某些人滥用诉权和恶意诉讼的发生。这些问题值得关注。作为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法律,应从医学科学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站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度,确立一个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平衡点。

  • 标签: 举证责任 医患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医学科学发展 法律意识 法律诉讼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责任倒置.

  • 标签: 举证责任倒置 倒置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参与
  • 简介:【内容摘要】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中,最常见的是追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该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文着重对股东及申请人的举证责任进行简要探讨。

  • 标签: 财产混同 举证责任 追加股东
  • 简介:目的了解护生实习前对举证责任倒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情况,改革实习前教育的内容、形式,提高护生实习前对举证责任倒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率,防止护生实习时发生纠纷、差错事故.方法采用问卷调查、适当的实习前教育,进行实验组与对照组的比较.结果通过改革实习前教育,可以提高护生了解举证责任倒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率,防止护生实习时发生纠纷、差错事故.

  • 标签: 立法 护理学 举证责任倒置 教育 护理 学生 护理
  • 简介: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有关医疗事故侵权及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引起学界广泛关注.笔者通过对举证责任倒置相关理论的阐述,对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对医疗机构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对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提出了几点建议.

  • 标签: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医疗事故纠纷 医疗侵权
  • 简介:事案解明义务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的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提出证据材料及忍受勘验等义务,其在弥补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的弊端、解决当事人诉讼武器不平等、促进诉讼以及协助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辩论主义的限制和修正,事案解明义务在我国已初步确立,但尚欠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和规则体系。确立约束性辩论主义,构建事案解明义务规则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发挥其实效性,殊为必要。

  • 标签: 事案解明 举证责任 辩论主义
  • 简介:基于否定性确认之诉中原告的主张是某种权利或法律关系不存在,原告要求法院确认他和被告之间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若要求原告举证证实存在阻碍该项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的难度较大

  • 标签: 举证责任分配 否定性确认 当事人适格
  • 简介:案件的证据主要应由当事人举证的原因除了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外,  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标签: 介入侵害 侵害婚姻家庭 取证举证责任
  • 简介:案件的证据主要应由当事人举证的原因除了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外,  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标签: 介入侵害 侵害婚姻家庭 取证举证责任
  • 简介:一、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涵关于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表述。在学术上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称之为举证责任。这类表述方式采用的是一种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既包括由谁提供证据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的内容,也包括由谁承担不能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后果的内容。

  • 标签: 当事人举证责任 公证机构 实务 案件事实 民事诉讼 法律后果
  • 简介:刑讯逼供的防范应从刑讯逼供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寻找出路.在法庭审判中,应当确立对刑讯逼供事实的附带性审查程序,被告承担初始推进性(程序启动)的举证责任,控诉方承担刑讯逼供事实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在刑讯逼供类犯罪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刑讯逼供事实不存在的举证责任.此外,刑讯逼供的防范还需辅以一系列配套制度.

  • 标签: 刑讯逼供 举证责任 附带性审查程序
  • 简介:案件的证据主要应由当事人举证的原因除了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外,  民事诉讼中提出证据的责任主要由当事人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标签: 介入侵害 侵害婚姻家庭 取证举证责任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黝第108条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为“高度可能性”,但实践中,常常出现原告对诉讼请求依据的要件事实证明尚未达到高度可能性,而被告抗辩主张的事实亦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此种情况下法官将举证责任不利后果分配给谁便成为了胜负关键。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出台前,法官一般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由原告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责任。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这种裁判方式有了调整。笔者通过对抗辩主张的举证责任进行分析,试图论证“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在预期败诉成本分摊不公以及在实务中被隐晦调整,从而呼吁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盖然性占优势”证明标准。

  • 标签: 举证责任 证明标准 高度可能性 盖然性占优势
  • 简介: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采取转移财产、设定债务等规避执行的行为,但申请人由于获得信息渠道的狭窄,无法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规避执行行为。因此,应规定在申请人完成特定举证责任后,对被执行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其举证证明不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以便更好地规制规避执行的行为,充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债权,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 标签: 规避执行 举证责任倒置 制度设计
  • 简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适用基础为《婚姻法》第41条,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各自有着适用范围。其存在是为遏制“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但容易引发夫妻单方恶意举债或虚构债务侵犯另一方的权益。为解决由此产生的问题,需立法予以原则性规定,并引入家事代理权制度,确立重大债务由夫妻双方签字生效制度等,寻求保护债权人与举债方配偶利益平衡的方式。

  • 标签: 单方举债 举证责任 日常家事代理权
  • 简介:本文立足于我国刑诉机制的现实转换,以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与刑诉机制的衔接为便,提出了配套制度与刑诉机制的内在关联性,并据此认为我国刑诉机制之所以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原因这一是配套制度未能及时建立。因此,配套制度的建立对刑诉机制顺利转变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

  • 标签: 机制转型 配套制度 互动机理 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 简介:若政府信息涉及到第三人权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这其中既涉及到第三人权益的认定、征求意见程序的履行,又涉及到第三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衡量。涉及第三人权益与侵害第三人权益意涵不同,应慎重借用信息公开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的相关概念。第三人的意见仅具有程序保障的意义,行政机关仍需在最终的决定中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还应就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与第三人利益的衡量承担举证责任

  • 标签: 信息公开 第三人 举证责任 利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