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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说所称妇女不能构成强奸的实行犯的主张.在理论上没有根据,用于指导司法实践会发生严重错误。妇女可以构成强奸的实行犯,强奸不是身份犯。

  • 标签: 妇女 强奸罪 身份犯 实行行为 实行犯
  • 简介:摘要对犯罪对象进行研究分析,认识其所代表的、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危害的情况,对于认定犯罪及确定犯罪性质有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受贿的犯罪对象--贿赂范围的比较分析,以加深对受贿犯罪的理解。

  • 标签: 受贿罪 犯罪对象 贿赂
  • 简介:如果被告人甲没有撇开受害人丙,那么甲的行为性质就不会由敲诈勒索向绑架转化,且在被告人甲和第三人丁的意识中未形成──如不就范

  • 标签: 定敲诈勒索罪 应定
  • 简介:虚假诉讼行为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虚假诉讼。在虚假诉讼行为入之前,对于虚假诉讼行为应当认定为何,在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但都有失偏颇,而虚假诉讼的新设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本的构成问题上,依据本条文的规定并结合立法目的来分析,本所规定的“捏造的事实”必须是凭空捏造并不存在的法律事实。本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正常的司法秩序。在本的实践适用中,要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正确鉴别虚假诉讼行为是否可以入

  • 标签: 虚假诉讼罪 捏造的事实 民事诉权 单一客体
  • 简介:陆羽被蜡像要挟,在广场惨遭羞辱!事情还未结束,蜡像的第三个目标到底是谁,而蜡像本人又到底是谁?陆羽和蜡像的生死决战即将上演,真相本期揭晓!魏明刚买早点回来.便看到了那震惊人心的一幕——陆羽跪在地上,舔着那被踩过一脚的冰激凌。蜡像的声音终于再次传了出来。

  • 标签: 血色 陆羽 冰激凌 早点
  • 简介: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如果不将这种行为以帮助毁灭证据论处,是为了将行为人毁灭、伪造自己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行为

  • 标签: 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 毁灭伪造证据
  • 简介: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罪过只能是故意,不存在过失,"应知"是推定的"明知".作为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标准的"重大损失",应结合商业秘密的智力成果特点,综合加以认定,但只能是可以计算的物质性的有形损失.保密措施的合理性仅是法律义务关系上的约束,以义务人能否知悉为判断标准.

  • 标签: 侵犯商业秘密罪 犯罪构成 保密措施 中国 《刑法》 主观罪过
  • 简介:代替考试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代替考试往往是以共犯的形式出现,除了替考者和被替考者构成共同犯罪之外,针对监考人员明知是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而不予揭发的行为,应当构成片面的帮助犯;针对家长或者监护人帮助考生积极寻找替考者的行为,应认定为代替考试的教唆犯、帮助犯或者间接正犯;考生同意或者教唆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应直接认定为代替考试的正犯行为;其他在代替考试中发挥作用的中间人,应区分其在代替考试中发挥的作用,依次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的教唆犯或者仅给予行政处罚。

  • 标签: 代替考试罪 片面的帮助犯 间接正犯 教唆犯 帮助犯
  • 简介:而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所造成的结果是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重大损失,四、罪与非的区分(一)严格区分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行为罪与非犯罪的区别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和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的犯罪主体为负有执行判决、裁定职责的执行工作人员

  • 标签: 判决裁定 执行判决 渎职罪初探
  • 简介:如果被告人甲没有撇开受害人丙,那么甲的行为性质就不会由敲诈勒索向绑架转化,且在被告人甲和第三人丁的意识中未形成──如不就范

  • 标签: 定敲诈勒索罪 应定
  • 简介: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我国政府对森林和林木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有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日臻完善,但关于滥伐林木等涉及林木犯罪的基础理论研究却相对薄弱、滞后,尤其是经常处理滥伐林木犯罪的森林公安对滥伐林木犯罪的犯罪构成理论几乎没有研究。文章着力于我国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就刑法规定的滥伐林木,从我国现行的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角度进行分解、重构,进而提出笔者的观点。

  • 标签: 滥伐林木 犯罪 林权改革 重构
  • 简介:摘要:教学读诗释意很简单,若指导学生读诗意,悟诗境,体会诗情与作者产生共鸣,实乃不易。教学中须引导孩子找准“诗眼”,想象感悟。《题临安邸》是南宋诗人林升创作的一首政治讽刺诗。全诗共四句:“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 直把杭州作汴州!”此诗针对南宋小朝廷苟且偷安的黑暗现实而作,倾吐了郁结在广大人民心头的义愤,表达了诗人对国家民族命运的深切忧虑。对于此诗,教者多数会引导孩子抓住“醉”字想象、体会。经过我的仔细琢磨研读,发掘“醉”只是表象,其后实乃隐渗着“”!“”应是诗人欲言又不敢言的真实情感!教学中应点破强调!

  • 标签: 《题临安邸》 教学反思 案例
  • 简介:[摘要]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此前多采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等定罪处罚的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有了新的规制—高空抛物。法无解释不可用,高空抛物的设立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诸如在刑法体系安排中为何将高空抛物从危害公共安全项下变更到了妨碍社会管理秩序项下,这一法益变更处于何种考虑;司法实务中如何对高空抛物进行认定,以及如何将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等进行区分。这些都需要对高空抛物进行立法上的分析追根溯源、构成要件上的更符合现实需求的解释以及司法适用上的明晰。

  • 标签: 高空抛物罪 法益 立法分析 司法适用
  •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各式各样的网络活动层出不穷。所以,便有人借用灰色地带网站,开设赌博与卖淫色情等活动招徕生意。最近,媒体爆出多名男子,涉及通过网上卖淫集团嫖妓,包括名校校长,商业公司名人与主管。事件发生令人难以置信与震惊。

  • 标签: 网络活动 社会活动 灰色地带 商业公司 互联网 卖淫
  • 简介:“恤民之患,除民之害”的全面深化改革,给百姓沉甸甸的“获得感”,但在新的形势下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带来的危害性也不能忽视,正确处理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

  • 标签: 农村 非法 宗教活动 现状 对策 建议
  • 简介: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是为非法学的相关专业开设的公共专业基础课,讲授广义经济法的部分内容。由于对经济法概念及体系的认识不同,以及各专业培养目标存在差异,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千差万别。广义经济法范围过宽,只有按照“模块式教育”合理取舍,才能体现课程的专业特色。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应以介绍基本的市场规则为主,其教材的编写以通俗、实用为原则,不求过深的理论探究,又要避免全面而浅显,同时应适于执业的需要并与职业资格考试接轨。

  • 标签: 非法学 经济法 教材
  •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一种新型的金融犯罪形式。它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力,其基本模式P2P和公众利益很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由于互联网的特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非法集资犯罪具有周期短、影响大的特点。国家在打击新犯罪的同时,必然会影响金融发展状况。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法集资 公众利益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创新规定,凸显其监督执行者、法律守护人和证据裁判官的诉讼地位。但是,由于新法对非法证据排除适用未作详尽措置,检察机关的证据监督操作依然陷入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自向证明与他向证明、配合协作与监督制约、证据证明力与证据能力四个方面的困境与迷思。鉴于此,结合我国检察权的法律监督属性,检察机关应从诉前环节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由单一制裁向合意、联动、参与监督转型的程序性建构,拓展预防和监控公安机关非法取证行为的能动角色。

  • 标签: 诉前环节 非法证据排除 检察机关 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