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年来,在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农行吉林省分行做得一直比较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前头。该行贷款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至2014年6月,该行累放农户贷款达445.6亿元,农户贷款余额72.39亿元,惠及32万户农户。其中直补担保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产业链上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34.05亿元,占比47.02%。日前,《吉林人大》杂志社派记者专程走访了省人大代表、农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沙龙云,请他谈谈农业银行在支持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实践。记者:沙行长,近年来,农业银行在支持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做了那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
简介:2015年5月30日,六一儿童节前夕,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协同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妇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庆六一'牵手共成长、同奔中国梦'关爱留守儿童慰问联欢活动。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常密菊,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公证协会会长佘信群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愿小朋友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早日长成祖国的参天大树.'在常密菊的带领下,大家现场为留守儿童代表送上了书包、字典、文具、书籍等学习用品,并与他们结成爱心家庭,成为孩子们的
简介:一、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合同。约定由客户将资金交付给证券经营机构,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期限内投资于证券市场,并由证券经营机构按期向客户支付投资收益。此类合同属于委托理财合同。二、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由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投资收益达到一定比例,不足部分由证券经营机构补足。此类约定属于委托理财合同中保证本息固定回报的条款,即保底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上述保底条款因违反该规定而无效。因保底条款属于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或核心条款,故保底条款无效即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