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分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门诊用药错误(ME)的发生情况,探讨ME的有效防范措施。方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作为参与北京市卫生局ME监测报告系统试运行的医院,自2011年8月上报ME报告,并在医院内按月进行ME报告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收集门诊药房2011年8月至2013年3月上报北京市卫生局的ME报告,进行ME分级(按美国国家用药错误报告及预防协调委员会标准)和发生环节分析,分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北京市ME监测报告系统试运行阶段)和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全国临床安全用药监测网络运行阶段)2个时段进行ME发生情况比较,评价医院所制定防范措施的有效性。结果共收集到ME报告506例,占同期门诊处方例数的0.031%(506/1636429)。A级错误(错误隐患)2例,B级错误(发生错误但未发给患者,或已发给患者但未使用)462例,C级错误(患者已使用,但未造成伤害)42例,无D~I级错误。ME发生在医师处方环节者459例,主要为用法用量不当(75.16%,345/459)、给药途径不当(12.64%,58/459)、选药不当(5.88%,27/459)、有禁忌证用药(3.05%,14/459)、配伍不当(2.61%,12/459)及溶媒不适宜(0.65%,3/459);发生在药师调配环节者47例,导致错误的主要原因有名称相似、包装相似及位置相邻等。针对医师处方环节,医院自2012年10月启动“四级点评、四级反馈”的监管模式,有效提高了处方合格率,医师处方环节的ME例数占同期处方例数的比例由试运行阶段的0.035%(398/1139613)降至运行阶段的0.012%(61/496816)。针对药师调配环节,采取多种方法提高易混淆药品的辨识度,药师调配环节的ME发生率由试运行阶段的0.004%(40/1139613)降至运行阶段的0.001%(7/496816)。结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
简介:从古到今,医生视治病救人为自己的天职,病人视医生是自身生命和健康的保护天使。和谐的医患关系是获得良好医疗效果的基本保证,应该说在医患关系中一些公认的、大家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受损害,扼杀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甚至引起医患间的冲突,医患沟通作为一种核心的临床能力,以病人中心是其基本价值取向。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物质、精神生活虽不断提高,医患关系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我国的医疗服务与国外的主要差距就是缺少人文关怀,而这种人文关怀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具有现代意识的医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还应有较强的语言技巧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相结合。这种结合的能力培养一靠学习,二靠实践,三靠爱心。这就要求医院积极组织人文关怀理论、医德修养教育,并为员工创造一定的实践机会。而语言技能关系所具有的信息传播交流这一要素必然使之与医疗纠纷防于未患产生密切的联系。强化职业道德深入,提高表达方式,以减少医疗纠纷,才能构建和谐医院。
简介:位于广州市中山二路和东川路交界处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医院发展迅速。目前,医院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在职职工31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94人。属下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心血管病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老年病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和广东省农村眼病研究所。还有广东省伟伦PET中心、广东省伟伦内镜中心、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广东省骨质疏松防治中心和广东省医学研究中心等六个医疗中心和广东骨髓库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简介:目的了解住院患者医院感染情况,确定医院感染的重点,为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我院2010年全年发生医院感染患者的科室、部位和细菌培养结果进行了前瞻性和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全年9553例住院患者,发生医院感染220(2.30%);感染264例次(2.58%),感染部位以下呼吸道为主(48.47%),其次为泌尿道和胃肠道,分别为20.61%和8.78%;病原菌以革兰氏阴性菌为主(48.97%),常见的有铜绿假单胞菌(10.34%)、大肠埃希菌(6.21%);真菌占22.06%,以白色念珠菌为主(13.10%)。结论开展目标性监测,提高临床标本送检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定,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关键。
简介:摘要:按照2017年初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 122号)文件精神,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积极响应改革号召。在涪陵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院也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明纪律红线”。2019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增“监督检查”一章,专门就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廉政档案应动态更新”,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廉政档案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