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敬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这三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第一章中列出了三条道德理性知识的原理:(1)你行动的准则要出于义务而不仅仅符合义务;(2)出于义务的行动的道德价值只在于它的准则的普遍性形式.而不在于任何质料;(3)义务就是由教重法则而来的行动的必然性。这三务原理正是要从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中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而为向下一章即道德形而上学的提升打下一个基础。这三条原理其实已经暗示着道德形而上学的至上原理即定言命令的内在结构了.这就是在义务概念中所包含的主观准则、客观法则和由敬重而实现出来的主客统一的必然性三个环节,它们后来扩展为定言命令的三个变形的公式。当然.这三个环节的真正意义单凭形式逻辑的分析和停留于词句的表层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到康德思想的深处才有可能真切地把握到。
简介:关于名称的描述论和直接指称论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30多年。一种新的名称理论——社会历史的因果描述论(SHCD)基于下述语言观:语言是社会性的,约定俗成的和有生命的。SHCD由下面6个论题组成:(1)名称与对象的关系始于广义的初始命名仪式。(2)在关于名称的因果历史链条上,所传递的首先是并且主要是关于名称所指对象的描述性信息。(3)被一个语言共同体所认可的那些描述性信息的集合构成了名称的意义。(4)相对于认知者的实践需要,在作为名称意义的描述集合中可以排出某种优先序:某些描述比其他描述更占有中心地位。(5)名称都有所指,但名称的所指不一定都是物理个体,也包括抽象对象、虚构对象和内涵对象。(6)若考虑到说话者的意向、特定话语的背景条件以及相关的知识网络等因素,由名称的意义甚至是其一部分意义也可以确定名称的所指。SHCD简单回应了克里普克对描述论的那些批评以及其他一些逻辑疑难。SHCD与克里普克的名称理论的分歧和对立,实际上源自两者在语言观上更为根本的分歧和对立。
简介:《掌中论》和《取因假设论》是陈那前因明时期的理论探索阶段的两部重要著作,体现了陈那有关认知对象的思想的早期发展。陈那在《掌中论》中引入了“假设”的概念,并在《取因假设论》中详尽剖析了“假设”的本性。在后一著作中,“假设”被认为只有在它与其他假设的关联中才可言说。这已蕴含了陈那晚期“他者之排除”的反建构的意义理论。但由于阿毗达磨佛教的影响,此时的陈那尚未走出假实之辨的理论模式,尚未提出自相、共相的截然两分。此外,陈那的《观总相论颂》首次以“不相离性”来概括语词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可将它的写作确定为《正理门论》和《集量论》之间。通过梳理陈那前因明时期的著作和思想发展,就能说明陈那后来建立的因明一量论体系采取了一种反建构的立场。正是这一思想立场,使佛教因明一量论有别于以往的佛教哲学,成为一个独立、全新的传统,并促成了中晚期佛教哲学的“知识论转向”。
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