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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争议解决协议及其分类。争议解决协议是协议当事人拟定的关于争议解决事项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合意。争议解决协议中规定的争议解决事项连同争议发生后提交的争议解决申请书(如起诉状和仲裁申请书)确定了争议解决者(如法官或仲裁员)对于实体问题的管辖权;而争议解决方式则体现了当事人对于争议解决的程序问题的约定。

  • 标签: 争议解决方式 可执行性 当事人 诉状 仲裁员 合意
  • 简介:不同的时代人们都没有放弃对司法客观的追求。在非理性的时代,人们渴望获得神灵的启示,给予人间客观的裁判,或者诉诸清官带给人们公正。在理性的时代,人们从自然法中获得实在法的客观,而后又从实在法的结构以及构成的角度解读客观。在超理性时代,却又解构了传统意义上的司法客观。但是,无论哪一个流派,都只是看到了司法客观的一面——明确的司法客观,而忽视了隐含的司法客观。在司法过程中,从维护法治的立场出发,如果可以通过三段论的逻辑推导获得客观的司法裁判,那么这种客观就是明确的司法客观;如果无法通过理想的逻辑推论获得明确的司法客观,就需要求诸于隐含的司法客观——一种运用多种司法手段和制约因素所形成的交谈意义上的司法客观。司法的客观必然是一种综合意义上的客观,不是非此即彼那么简单。

  • 标签: 司法 客观性 理性 综合
  • 简介:刑讯逼供是侦查活动中的常见现象,具有极大的危害.本文作者首先对该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了评析,然后从制度的层面分析了此现象产生的根源,并且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

  • 标签: 刑讯逼供 证据排除规则 理念变革 制度建构
  • 简介:期待可能性理论滥觞于"法律不能强人所难"的古老名言,但是其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实际上是思辨的产物,它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并没有获得肯定的答案。本文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蕴含着仁和宽容精神品质,它从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承认了人性中普遍存在脆弱的一面,并认为法律如果不能对人性脆弱的成分表现出应有的尊重,便会丧失人类应有的怜悯之心。因此在今天的中国研究期待可能的理论,对于丰富中国刑法学的内容,提高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品位,并且能够与世界、特别是大陆法系的刑法文化进行对话,是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我们还是认为期待可能的理论只能作为价值观念在刑事司法的领域加以引导和推广,并且要受一定程度的限制;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因而没有必要进入到刑事立法的层面。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刑事立法 实践批评
  • 简介:自动的判断难以由中止犯的刑罚减免根据确定:但可以从其与我国刑法规定的与未遂犯的关系中确定判断标准,因为根据刑法条文表述,'自动'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是对接的概念。自动判断中的主观说与'自动'的主观属性契合,在判断自动时,要将行为人对外部事态的认识作为判断资料,然后判断该认识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影响,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行为还能继续和犯罪的目的还能实现时,实施中止行为的,就具有自动。在自动的判断中,一般人标准只是证明过程,而不是判断标准,其判断标准最后必须回归到行为人主观上来。

  • 标签: 犯罪中止 刑罚减免根据 自动性 主观说 证明过程
  • 简介:我国刑法第10条明确规定,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都普遍将社会危害视为犯罪的首要的基本的特征。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则它根本不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但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也不能构成犯罪。因此,对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及其程度的认定,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司法实践 主体特征 行为规范 犯罪行为 生产力标准
  • 简介:关于"犯罪是什么"的问题,传统刑法理论主要通过犯罪概念论解决,这种研究应当向行为论转变。作为行为存在论的行为论,不同于行为属性论的犯罪论,行为论具备独立地位。文章从犯罪概念出发,通过对行为的概念、行为的体系性地位、行为的功能等行为论基本问题的厘清,辨析行为概念的理论论争,进而形成行为论中特有的行为构造。

  • 标签: 行为 行为论 犯罪论
  • 简介:纸质媒介为主导的传统视觉生活是以静态的传统商标为主,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以及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非传统的动态商标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动态商标是以数字媒介为载体和动感设计为基础,是属于广义上的可视商标,是符合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对商标的规定。动态商标从本质上讲属于心理的认知,是消费者对商标所代表的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评价。强大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周而复始的广告宣传,使得动态商标在消费者的“认知网络”的信息组块中形成“结点”,从而使动态商标获得显著

  • 标签: 动态商标 商标要素 显著性 心理认知
  • 简介:选择执法在警察行政中相当普遍,而选择执法形成原因的复杂,社区警政模式的兴起,对个案正义的追求,行政效率的提升等因素决定了规范机制的复杂和困难。基于此,选择执法规范机制必须建立在对其更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基础之上,而且还应该通过多种措施的组合,尤其是警察执法规则的适用,才能有效规范选择执法。

  • 标签: 选择性执法 警察裁量权 执法规则
  • 简介:刑事立法的模糊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其产生具有不可避免,可以说,从刑法产生时起,模糊就相伴其中了。20世纪60年代自然科学领域的模糊论为刑事立法的模糊性问题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法的不确定性理论更为本文的展开提供了研究的基础。以此为基点,本文从模糊的语义、层次、属性三个角度对刑事立法模糊的内涵加以界定。同时,在厘清模糊概念的前提下,分析刑事立法模糊延续条文生命、严密刑事法网和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力的积极功能以及产生理解歧义、导致条文冲突和诱发罪刑擅断的消极功能。

  • 标签: 刑事立法 模糊性 内涵 功能
  • 简介:明确是罪刑法定主义对刑事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它要求立法者不得制定构成要件不明确、行为犯罪化的边界不清晰、法定刑幅度不确定的刑法规范。判断标准是明确原则的核心。在判断某一刑法规范是否具有明确时,如果一般民众能够理解其意义和适用范围,并能据此预测某一行为的后果,那么该规范就是明确的。所以,刑法明确的判断基准是具有正常智识的一般民众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判断的尺度包括理解可能和预测可能

  • 标签: 明确性 一般民众 理解可能性 预测可能性
  • 简介: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加以系统研究乃至积极借鉴,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在我国当下的犯罪论体系中期待可能的地位问题。在详细介绍和评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日本刑法学中的体系地位以及是否需要对期待可能之适用加以限制的观点后,文章认为,我国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中没有期待可能的恰当位置,而在犯罪论体系之外讨论期待可能也不妥当。真正引入这一价值蕴含丰富的理论,有赖于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加以阶层式改造。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犯罪论体系 超法规的阻却责任事由 限定的适用 平面与阶层
  • 简介:"期待可能"是近年来我国刑法界所热衷的一个话题——起因在于对域外刑法理论的研习借鉴。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未加恰当调适便植入中国刑法理论而致长时期"水土不服"的问题。考察期待可能之机理实质,实为我国刑法通说理论中犯罪动机中一种反向类型。以犯罪动机的原理及功能,可以较为简捷清晰地解说期待可能性问题,且对司法运用亦具高度之可行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犯罪动机 反向类型 减免责情节
  • 简介:<正>一、引言近现代刑法以处罚故意犯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为例外,如果对于危害结果没有故意或过失,则不能处罚。并且,对于造成同样危害结果的犯罪而言,刑法对故意犯的惩罚要远重于对过失犯的惩罚,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远重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定刑,甚至可能只处罚故意犯而不处罚过失犯,如各国刑法普遍只处罚故意毁坏

  • 标签: 故意杀人罪 法定刑 过失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 过失致人死亡罪 间接故意
  • 简介:一、对当前经济法特征研究状况的反思自从开展对经济法的研究以来,法学界关于经济法特征的提法达30余种。①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着眼于处理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用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作为经济法的特征。如有的教材认为,经济法的特征就是经济法与...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法理论 民商法 回应性 社会经济 法律部门
  • 简介:本文从一则案例引发对程序正当的探讨,分析了正当程序的产生及其内容,从而在逻辑上对程序正当的价值问题进行了阐述.

  • 标签: 程序正当性 制度设计 价值
  • 简介:目次引言一、民主宪政与文化异质之间的理论张力二、个体权利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三、集体权利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四、主权下移机制型塑文化异质的价值意义引言民主宪政事业建立在集体代理的假设基础之上。如果我们问是谁制定了民主的宪法,答案必定会以第一人称复数的形式给出。比如在美国,我们的宪法在其开头就明确宣布,"我们人民……

  • 标签: 民主宪政 个体权利 集体权利 主权下移
  • 简介:刑事和解诞生于我国基层的司法实践,是近年来我国刑事法领域中的热门话题之一,对于该制度的评析应该包括其积极价值和负面效应两个方面。实务中,加害人和被害人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并由公安司法机关确认,并不存在争议,关键问题在于加害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具有何种刑事法效果。就刑事和解的正当而言,首先必须关注它是否混淆了民、刑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次需要对"以钱买刑"的质疑作证明回应;最后可以追问一句,刑事和解究竟是否是一种公正的实践理性。

  • 标签: 刑事和解 经济赔偿 刑罚权 附带民事诉讼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标签: 羁押 审查 《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 制度 变更强制措施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所谓使用盗窃,是指行为人基于返还的意思,未经允许而私自暂时性地使用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民法理论所说的无权使用(furtumusus)的表现类型之一,与之相似的还有使用侵占行为。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使用盗窃并不具有盗窃罪的刑事可罚,因为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缺乏成立盗窃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否定说)。[1]但近来有少数学者认为,使用盗窃并非一概不具有刑事可罚,当造成了相当利用可能的妨害[2]或者导致他人财物遭受较大折损消耗[3]时,同样应作为

  • 标签: 可罚性 法益 财产性利益 民法理论 价值要素 财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