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经济行政法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法学科与经济行政法交叉的产物。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国际、国内公法规范、原则的总和,换言之,是协调国家政府规制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和原则。通俗地说,国际经济行政法指的就是政府经济规制法的国际协调,其内容包括国家间关于经济行政管理规制的国际公法法律规范,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行政法。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涵义及特征的界定,以及对国际法层面及国内法层面的国际经济行政法法律关系的梳理,在中国首次尝试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以期为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法学研究与实践运行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
简介: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其中强调要加快经济法制建设,促进经济调控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经济法规体系。这是有待我国广大法律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共同努力构筑一项重大、艰巨的社会工程。为此,本刊编辑部于1991年1月18日特邀请在京部分民法学、经济法学的专家学者,座谈如何贯彻党的七中全会的精神,实现《建议》提出的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快经济法制建设的任务,并推进民法学和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下面是几位学者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简介:伴随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中国的经济增长越来越受制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经济动荡主要是通过贸易流和资本流两个渠道影响中国经济的。在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中,贸易流的影响主要通过四个环节传递:·需求减少。危机导致亚洲国家国内需求锐减,进而使中国的出口增长速度下降。·汇率贬值。亚洲国家的货币贬值使中国出口商品在亚洲危机国和第三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倾销。由于急于恢复国际收支平衡,一些亚洲危机国家完全不顾成本和价格竭力扩大出口,从而造成中国出口的困难。·初级产品价格。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和由此引发的经济衰退,初级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一些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为改善国际收支,大量增加初级产品的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