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國時期文人失去了固有的人身依附關係和晋身的政治途徑,衹得憑藉硯田在商品經濟潮流中謀生。生存壓力迫使他們不得不面向世俗作自我宣傳和推廣,但羞于言利的文人信仰又時刻警醒着他們不得混同于市井的叫賣,即體現爲文人式的潤例用語和審慎的行銷策略。鬻藝者往往以一個尚存志節的落魄文人出現,採用商業化的市場推廣模式,如打折、助賑、請社會名流或業内名家代爲介紹等策略製造輿論聲勢,擴大市場。與現代商品社會的促銷方式不同,民國鬻藝者的促銷不甚注重對作品的稱頌,反而大肆宣揚鬻藝者的家世、人品、交游等,塑造良好的市場形象,但同時又設置一些“不書”“不應”限制性門檻,試圖把書畫商業化控制在有限參與和可操控的範圍内,顯示出鬻藝者在商業化背景下的生存考量,也反映了書畫商業化的現代轉型。
简介:现实生活中,美术作品作为知识产权的载体之一,凝聚着创作者的智慧、灵感和心血,不仅装点美化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其中,优秀的美术作品,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和民族的成长同呼吸共命运,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美术作品按照创作的历史时期可分为古代美术作品、近代美术作品和现代美术作品,同时,按照是否属于文物又可分为文物美术作品和非文物美术作品.正是因为美术作品有着特殊的文化和经济价值,不少不法分子把目光投向了美术作品,在利益的驱动下,挖空心思、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在实践中具体有下列几种主要表现形式.本文拟从刑法角度对美术作品的法律保护作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