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从青年妇女个人和家庭的角度分析她们生育二孩意愿的影响因素。方法自行设计问卷,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式,在苏北SQ市和LY市县域内调查已育青年妇女,发放问卷400份。结果认为自己年龄及身体状况合适生育二孩的占32%、个人能力和条件肯定能抚养和教育好两个孩子的占27.3%、家庭经济状况完全能承担生育二孩的只有21.9%、父母肯定会帮忙带二孩的占32.7%;父母、老公希望生育二孩的比率均超过80%;年龄身体状况、个人能力、父母及老公的态度、家庭经济状况、父母是否帮忙带均对二孩生育意愿产生显著性影响。结论计生部门应积极开展针对育龄妇女的婴儿抚养、幼儿教育等的教育宣传工作;各类媒体应大力倡导“先成家再立业”婚育观和父母帮忙带孩子的优良传统、加强传统生育观的宣传;政府应在就业政策上鼓励青年女性先结婚生育,再就业、采取措施批判功利主义家庭教育观,在全社会掀起素质教育的新风尚。
简介:金朝关于家庭中丈夫与妻、妾之关系的律文,一夫一妻制与一夫多妻制并行;妻、妾不得互易;殴杀妻、妾;犯奸淫罪;居丧嫁娶;妻妾缘坐等条目,大多是对家庭中妻、妾之于丈夫所尽义务的要求,或是对家庭中妻、妾伦理秩序的规定,对于丈夫之于妻、妾所尽义务的要求则少之又少。妻、妾之于夫所承担的是较片面的义务,实为无可辩驳的事实。就同罪量刑来看,金朝家庭中妻、妾与丈夫犯同等罪行时,量刑不仅不对等而且要明显繁重。就犯奸淫罪之惩处来看,女真人对犯“奸”有从重惩罚之习俗,无论是对强奸还是通奸皆十分痛恶,制裁也分外严苛。就法律条文在社会各阶层执行来看,金律在金朝社会上、中层执行效果与力度要明显优越于下层平民,底层妇女基本权益很难获得法律上的相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