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群众路线具有深刻的哲学基础,其一,实践论和群众路线有着紧密的内在关系,实践和认识的循环往复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往复具有一致性;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与向人民负责具有一致性:实事求是与深入群众做调查研究具有一致性。其二,群众路线体现了以唯物史观作为依靠群众的根据,以唯物史观对历史动力的认识作为依靠群众的根据:以唯物史观对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代表群众的根据:以唯物史观注重发挥主体能动性的观点作为发挥群众创造力的根据。其三,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理想是群众路线的伦理学基础,在群己之辨上,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与感动群众相联系;在义利之辨上,把革命的功利主义与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相联系;在道德主体上,把加强自我修养与同群众打成一片相联系。
简介:科学揭示管理和伦理之间的关系及管理伦理的本质,对于完善人类的科学管理之道,充分发挥“管理也是生产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的管理伦理研究存在的一个根本缺陷是没有从理论上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本文认为,管理伦理的发生是由管理活动和管理系统的内在要求决定的——管理本身内在地具有道德性;管理的道德性表现为管理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管理伦理就是这样两个方面双向互动的有机统一;管理的外在道德是指管理活动的合伦理性或合理性;管理的内在道德是指管理本身的结构和内涵所应有的道德要求,是管理最根本的活动准则。管理的道德性规定为解决管理与伦理结合的“何以可能“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实现伦理在管理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提供了客观依据。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
简介:自由正义理论是否存在道义基础,是当代政治哲学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罗尔斯在与哈贝马斯的争论中强调自己的正义观是“自由站立的”,即对其证成并不依赖于广包的道德或宗教学说,但这并不表示它背后没有道德基础。社会契约和公共理性是正义的理论基础,而尊重人、永远把人当作目的的观念则是其核心的道德根基.这是民主社会中人们的重叠共识得以形成、发展并遵守的根本所在。它超越具体的道德和宗教学说的信念,却是普适的根本准则。人民主权只有在服从最高的道德原则、规定为关注并尊重人这一普遍义务时,才能理解为体现了合乎理性的共识,从而达成正义的基本原则,成为人民普遍遵从的法则。
简介:公共领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范畴。西方马克思主义认为。极权主义、晚期资本主义的一个本质特征是系统(经济子系统与政治子系统合一)与生活世界对立,是人民群众的被奴役和边缘化。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是人民群众的拥护,没有人民群众支持的权力等于暴力。公共领域作为公共意识得以形成的领域,直接构成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因而,维护还是压制公共领域成为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的分水岭。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理论,本质上是提出了一种超越西方议会制民主的新形式。不仅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理论具有建设性的意义,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设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