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去年,我经过现场勘察,决定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中的一套商品房,经过协商我与对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购房款10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房屋无法交付使用和办理产权手续。我多次到该公司协商,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该公司工作人员出具了欠条,承诺双倍返还购房款20万元。但却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我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介:【案情简介】顾某原系C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股东,后由于股东间纠纷,2013年1月8日起,顾某不再担任C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5月16日,顾某不再担任C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3年1月1日起,C公司未向顾某支付工资,但为顾某缴纳社会保险至2014年11月。
简介:
简介:【案例要旨】独家委托居间虽然限制了委托人的法定解除权,但也是能够满足特定消费需求的交易模式,需要针对具体案情审慎辨别独家委托条款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居间方应当相对应地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以高于非独家委托的标准,更为积极、主动、优质地提供居间服务。在独家委托居间的模式中,居间方的积极作为义务与委托方的选择排他义务是互为对价的义务结构。
简介:《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该规定适用应进行必要的限缩解释.在用人单位已尽诚实磋商.因不可抗力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非用人单位原因致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倍工资。
简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房屋被司法查封而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虽然法律规定被查封的房屋不得过户,但是对于首封及轮候查封的性质及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争论。本文尝试从不再查封主义的理论为突破口.论证轮候查封的效力,进而得出只有当房屋被他案首封的情况下才可以阻却房屋过户的结论。
简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调岗调薪行为属于劳动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其正当性应根据调岗依据的时效性、调岗行为的必要性、调岗过程的符合程序性及调岗后果的合理性等标准进行判断.并注重用人单位自主用工权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
简介:【提要】交强险的立法宗旨决定了其救济对象仅限于“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在具体认定“本车人员”是否向“第三者”转化时.应考察事故节点发生时.受害人在这一事件节点处于“本车人员”地位还是“第三者”地位.亦即综合考量保险事故和该事故者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事故节点特定人员是否具备转化为“第三人”的时间、空间条件等因素进行判断。
简介:4月19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通知要求该补充协议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否双倍返还购房款?
法定代表人职务解除之路径的有效性分析——顾某与C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独家委托模式中的居间方应承担高于普通委托标准的积极推介义务——汉宇公司与王剑波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以已尽诚实磋商为例外的考量与把握——焦某诉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论轮候查封的预期效力与平等债权的受偿冲突——以何甲、何乙与王甲一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调薪是否侵犯劳动者权益之分析——周某与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本车人员”因车辆撞击甩出车外并未转化为交强险中的“第三人”——上诉人范永红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闲置土地的界定和处理等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7号文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