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8月13日至27日,我参加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举办的亚行技术援助项目第一期境外培训———赴澳大利亚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在澳期间,我们先后听取了维多利亚州公路交通局、警察局和新威尔士州RTA交通控制中心的专家关于道路安全、事故“黑点”研究、交通安全教育、智能交通等专题讲座,参观了维多利亚州(墨尔本)、新威尔士州(悉尼)道路交通监控中心和维多利亚警察局及泰科电子产品公司澳大利亚分部,实地考察了墨尔本、黄金海岸、布里斯本、凯恩斯、悉尼、堪培拉等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情况。澳大利亚地域辽阔,交通发达,环境优美,是一个美丽富饶的花园式国家。该国面积有769万平方公里,人口1908万;道路资源充足
简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法调整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活动。由于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直接相关,常常成为社会生活的“热点”,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尤其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腐败现象,老百姓对此更是深恶痛绝。如何防止事故处理工作出现腐败现象,已是新形势下交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的客观因素,也有执法方面的主观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法制意识淡薄,依法办案的素质不高。事故处理应该说有一套可行的法律法规在规范办案人和当事人的行为。但由于受行政干预、说情风及地方保护主义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