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损失补偿原则派生的重要规则之一,其行使在实践中产生不少争议。以保险公司诉钟某某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为例,聚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的“损害”一词,当理解为侵权损害抑或违约损害。其选择关系到保险代位求偿权之适用、第三者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而与防止道德风险等保险法的立法宗旨相关联。
简介:一、对海关监管货物的来源负有审查义务的仓储企业法人,明知他人走私货物.虽然一再向走私人表示拒绝为走私货物提供仓储服务,但事实上一直为走私货物提供仓储服务并不向海关报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共同走私。二、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而根据法律制定的实施细则、条例等行政法规,在相关法律修改后,只要没有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制定机关明令废止,并且不与修改后的法律相抵触,就仍然可以适用。三、对知情不报并为走私人提供方便的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罚人以其他文件的规定为例,要求从违法所得中扣除其投入的费用,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