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在快速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随着社会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力资源越来越宝贵,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对于企业经济的有序发展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传统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中,一方面,企业要面临“一调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的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无论仲裁诉讼结果如何,企业和劳动者基本都以解除劳动关系结束,这不仅使劳动者面临重新择业的境地,也使企业遭受成熟劳动力的流失,从而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阻碍。本研究将心理咨询知识和技能引入争议处理的仲裁调解过程,对现有工作模式进行创新,在帮助当事人打开“法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实践结果表明,引入心理咨询技能干预后,仲裁调解的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劳资双方的维权成本有效减少,企业和劳动者达成和解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也更高。
简介:摘要:本文探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与劳动法之间的协调与发展关系。通过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法的分析,以及对协调与发展的研究,揭示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法的优化和完善,以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简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坚持《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总结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实践经验和不足,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尽最大可能将劳动争议案件解决于基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赋予了工会更广阔的履职空间,另一方面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法律救济的途径。
简介:本文围绕浙大网新公司案,结合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1998年和2012年仲裁规则,以及新加坡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分析了约定适用ICC规则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协议的可执行性,以及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ICC裁决的实践。笔者始终认为,ICC规则只能由ICC仲裁院适用,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除ICC仲裁院以外的其他仲裁机构适用的ICC规则,都不是本来意义上的ICC规则,而是经过修订了的仲裁规则。如果要求除ICC仲裁院以外的仲裁机构适用ICC规则仲裁,这样的仲裁协议本身就是对ICC规则进行了修订:将ICC规则规定的由ICC仲裁院履行的管理职能变更为由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行使,否则这样的仲裁协议就是不能履行的协议。
简介:摘要境影响评价机构作为我国唯一有资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建设项目作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服务提供者,应当秉持独立、客观且公正的态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这既是环评机构作为中介组织所具有的特性使然,也是环评制度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然而,由于环评业务竞争的压力、环评审批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的决定性影响以及社会公众对环评监督的缺失,导致环评机构的独立性在现实中面临巨大的问题与困境。因此,应当通过强化机构责任、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委托方式、加强社会监督来完善环评机构的独立性建设,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污染的“阀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