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氧化铝中铁含量高时,会降低铝电解的效率,随后也会使铝材加工性能降低;同时会恶化氧化铝基陶瓷的力学性能,并使产品着色,还会降低氧化铝基载体催化剂的催化效果。因此在氧化铝生产中需严格控制产品中铁含量,也就是要控制铝酸钠溶液中的铁浓度。而在拜耳法溶出过程中,不同于性质稳定的赤铁矿,针铁矿反应活性较好,易溶剂化,因而溶出中铝酸钠溶液中铁浓度高,含针铁矿赤泥的沉降分离性能差。同时,赤泥中赤铁矿比针铁矿更容易被磁选或重选回收。因此,明确浓碱、高温下针铁矿转化为赤铁矿的反应规律和机制,强化针铁矿转化为赤铁矿,对于高效利用铝土矿、提高拜耳法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促进赤泥中铁回收,并满足氧化铝基材料的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摘要随着交通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交通工具被发明、生产和运用,城市生活变得越来越依赖于这些物流参与者。但由于目前我国交通系统在设计中存在着一定缺陷,导致遭遇越来越多的道路交通的安全事故频发。经过很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城市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居民收入水平连创新高,乘车出行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首选,但这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同时提高了城市交通的运营成本和生态成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自行车被普通居民广泛应用与日常出行当中。时至今日,自行车也是部分民众进行短途旅行的首选工具。然而越来越复杂的交通状况制约了自行车的使用情况。市区内推广自行车出行模式可以有效缓解拥堵,同时有利于物流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健康的环境效益。道路系统的管理措施包括对大型货运车辆限制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避免与骑自行车人发生冲突,并要求在城市地区使用的车辆具有更好的可见性。
简介:"面对我国公务腐败的严峻形势和惩治腐败的迫切需要,如何通过本罪(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引者注)解释,加大打击腐败分子力度,是摆在学者们面前的新任务。"[1]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早出现于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当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在此基础上,1997年《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
简介:摘 要:《民法典》第581条旨在平衡债务人的人身自由与债权人的合理利益,作为实体法上的规范,其不属于原给付请求权的范畴,而是代替直接强制履行,成为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在违约救济体系中,《民法典》第581条规定的第三人替代履行费用请求权与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存在实质不同,且债权人无须受制于契约严守原则而优先行使该请求权。适用《民法典》第581条的前提为债务性质不属于第580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不可替代性行为债务,即相比债务人本身的特质或才能,债权人更看重法律或经济效果的实现;此外,债务人须存在违约行为,但不必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债务人可对债权人主张的过高费用行使抗辩权,债权人因此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简介:摘要:运营成本控制对企业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而言,降低运营成本并利用低成本获取高收益是企业的长远目标。同时基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目标,从企业经营整体出发,涉及企业经营的各部分环节,使得企业能够更好的维持生产经营现状,提高企业竞争优势,达到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