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末民初,通过对国外著作的翻译和阐述,人权概念传入中国,这时期的人权研究主要是借用人权概念反对专制制度,对于人权的具体内容认识较浅。随着研究的深入,人权开始作为一个独立的思想被研究,人权的含义不断丰富、完善,人权包含的内容也逐渐从生存权等自然权利向言论自由、人身、出版等民主权利扩展,并且开始讨论人权及相邻概念的内容,如人权与国权、人权与民主、人权与法治等。研究近代中国人权思想的产生与发展,对我国今后人权思想的研究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所搜集资料为限,根据民国时期人权研究内容从简单到丰富这个角度,试对民国时期的人权思想史作一个简单的梳理。
简介:"民权"与"人权"这两个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概念均源出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之中。民权所代表的是一个"群"的范畴,关涉的是国家(古希腊城邦)权力的合法来源,以及国家权力运作的最高合法依据;人权则是一个"个体"概念,意味着个体作为社会的一个单元在国家、社会中具有的价值和尊严,是确定国家权力限度的界标。从民权到人权,人权高于民权,是西方政治法律文化传统生成演进的基本方向和主要特征。由于中国近世以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救亡图存"和"富国强民",致使其在接受西方宪政文化时首先认同的是民权,而不是人权;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本观念则为移进西方民权思想与议会制度从"文化"意义上架起了一座桥梁。民权这一具有独立价值的概念始终被融化在强烈的民族主义洪流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由"合群"而复兴而强盛的"工具理性"。五四一代知识分子─-"五四人"不再仅仅希望通过张扬民权以创建一个团结合群的民族国家,而更是呼唤一个能够给予个体全面自由发展天地的新型社会的到来,从民权向人权转换的时代于是得以开启。但"五四人"自觉不自觉地又把人权当作是救国的新工具,把民族主义因素灌注于人权之中,从而使得由民权向人权的转换成了未完成的交响曲。
简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担负着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双重使命,因此与人权的关系可谓最为紧密。而作为国家运用刑法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针、策略和措施的刑事政策,则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的执行等均具有导向功能,刑事法律的整个运作过程无不体现着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刑事政策应当坚持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来确保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时不至于使犯罪人和其他无辜者的人权受到侵犯,以充分发挥刑法“人权保护的大宪章”的作用,理应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笔者认为,在尊重和保护人权已成为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宪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今天,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以保护人权为最高价值追求,国家运用刑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才得以全面实现。
简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对于检察机关适用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做以明确规定,但是仍有一些不完善之处。通过以与国外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比较研究为视角,在借鉴国外关于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法律规定和侦查实践的基础上,应注意四个平衡点的把握:首先,在基本概念方面应做到对于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内涵外延的明确;其次,在实体审查方面应注重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的严格;再次,在执行程序方面应确保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过程的正当;最后,在公民权利方面应保障公民私人权利救济的实现,从而以求最大限度地达到职务犯罪技术侦查措施适用与人权保障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