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目次一、混沌初开的中国法学二、上下求索,天上人间——以经济法为例三、青年学子之烦恼——法学研究如何从肤浅走向深入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安徽大学法学院同大家作学术交流。法学院的领导和老师让我给大家讲一讲,讲些什么,有两个选择:一是讲讲具体的专题性的理论问题,但我想因为是第一次跟大家见面,专题性的某个问题即使很重要,也讲得很透,面还是窄了些;今天就跟大家讲讲法学研究方面的问题吧——总体性地回顾一下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些情况,提出一些问题,讲讲自己一些体会,以期能对同学们和青年学者深化法学研究有所启迪和帮助。
简介:赵秉志,1956年生于河南南阳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童年欢乐无忧,少年时逢“文化大革命”而作为“走资派”子女初尝人间辛酸,17岁高中毕业下乡当知青三年多,后又进工厂。1977年底考入郑州大学政治系,1980年至198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十年寒窗未觉苦,1988年3月成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1987年底至2005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8年(其间于90年代初赴美国留学一年,1999年至2005年创建并主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005年8月年近五旬时与数位志同道合的同事加盟北师大创建我国首家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并任院长,后又兼任北师大法学院院长。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从事刑法研究崇尚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刑事法治问题。性格坚毅、自信、乐观,致力于建设和谐、奋进的学术团队,虽年届五十仍喜唱“少年壮志不言愁”。
简介:<正>法学教育是笔者一直比较关注的问题,因为自己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法学教育。从培养法学人才的角度来看,大学法学院教师的首要任务和主要任务就是法学教育。法学教育从广义上讲,包括针对本科、研究生的在校学生的法学教育,也包括社会上非在校成人的法学教育以及在职法律工作者的继续教育。笔者在文章中所谈到的法学研究问题主要是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学教育。笔者1986年研究生毕业以后,一直在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这期间,也从事过律师实务(包括诉讼与非讼法律实务),因此对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教育与法学实践的关系问题有一定的了解,这一经历也有助于笔者对法律实务人才需要的理解。笔者在从事法学教学的过程中也经常与法律实务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部门等)就法律人才的培养问题进行沟通,听取来自实务部门的意见,因而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有直接的了解。众所周知,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培养具有法律知识、法律技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