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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电信诈骗的定罪标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标签: 定罪标准 诈骗罪 电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 简介:翻译标准是翻译活动中最基本的问题,也是翻译界经常讨论的极为重要的问题。各家各派曾提出各种各样的翻译标准。实际上,任何一种翻译标准都不是万能的、通用的。所有这些翻译标准的客观存在构成了翻译标准的多元性。在实际运用时,应根据需要加以适当的选择。法律语言作为一科特殊的话体,在词汇、句式、结构、风格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法律语言的翻译标准,应根据法律语言的这些特点,选择准确、规范、通顺的翻译标准

  • 标签: 法律语言 翻译标准 多元性 选择性
  • 简介:作为罪数理论的核心,罪数的判断不只是计算犯罪的单复,更关乎刑法目的的实现。然而现有的罪数标准由于种种缺陷均无法承载一罪、数罪的区分功能。从罪数论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定位来看,其为连接犯罪论与刑罚论的桥梁,因此,犯罪个数的量定必须考虑相关犯罪要素的齐备和刑罚效果的适当,应在法益的基础上,综合行为、犯意等各种要素,并结合刑罚的充分必要性而为认定。

  • 标签: 罪数 判断标准 犯罪要素 刑罚适当性 综合认定
  • 简介:二战时.美国军方委托著名的心理学家桂尔福研发一套心理测验.希望能用这套东西挑选出最优秀的人来担任飞行员。结果很惨,通过这套测试的飞行员。训练时的表现很亮眼,可是一上战场。所驾驶的飞机大多被击落,死亡率非常高。桂尔福在反思时发现。那些战绩辉煌、身经百战打不死的飞行员。多半是从那些退役的“老鸟”中挑选出来的。他非常纳闷儿.为什么精密的心理测量.却比不上“老鸟”的直觉呢?其中的问题在哪儿呢?

  • 标签: 标准答案 危险 飞行员 心理测验 心理学家 心理测量
  • 简介:在案件事实认定中,证明标准起着直接衡量全案证据链条复合证明力能否合理合法地推导出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其结构基本都是由"质"与"量"两部分要素组成,我国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缺乏体系性和完整性,有必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以完善。

  • 标签: 事实认定 证明标准 构造
  •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在顶层设计方面不再区分标准适用的效力层级,但在司法裁判中,涉及标准之适用问题仍应作区分.标准与法律均为规范性文件,都追求秩序,但标准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尚需借助法律的力量以实现其对秩序的追求.在司法审判中,标准的作用远远大于其仅作为证据.一方面,标准在民事审判中,不仅可以通过意思自治进入法律领域,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还可以补充法律、合同的漏洞.在民事审判领域,应当优先适用高质量要求的标准.标准还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事实要件,若违标致害,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标准在行政、刑事案件中,标准不仅扮演着“标尺”的角色,还扮演着“权利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故在公法司法领域,宜优先采用最低质量要求的标准,即强制性国家标准.

  • 标签: 标准 法律渊源 强制性标准 标准化法
  •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

  • 标签: 格式条款 法解释学 法经济学 认知科学 规制标准
  • 简介:建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定保障线标准是一切工作的核心。保障标准与多种因素相联系,不能太低,也不能有意拔高。一、低保标准要符合”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在吃的方面,只要求吃饱,不能追求吃好;在穿的方面,只要求这体避寒,不能追求美观新潮:在住的方面,只要求遮风挡雨,不能追求豪华舒适z在医疗方面,只能负担小病小医费,不能承担住院费、手术费等大笔开支。满足了吃、穿、住、医方面的最低需求,也就达到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目的。二、低保标准要与其它保障标准相适应。最低生活保障是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障措施之后的“兜底”保障,既然是“兜底”,保障标准就应是最低的。如果这个标准不是最低的,就会吸引一些人放弃其它保障加入到低保行列中来,失去“兜底”作用的意义。就目前而言,低保标准不应高于最低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三、低保标准应明显低于个体经营者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这一原则是为了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区别,鼓励居民自食其力,减少“养懒汉”现象,增强政府保障的合理性。四、确定低保标准要充分考虑财政实际状况。低保标准过低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但过高又会造成财政难以承受,致使低保制度半途夭亡。个别地方在政府工作人员工资...

  • 标签: 低保标准 标准越高 越高越好
  • 简介: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似乎在向我们叙说:本应被社会公认为最具道德示范的群体,如今却成为道德上不满意的群体之一。司法伦理与道德在法官面前悄然退隐和缺场的现实,证明了它们对法官似乎已经难以产生影响。在通往司法伦理与道德保卫战的道路上,

  • 标签: 道德标准 法官 违纪违法案件 司法伦理 道德示范 保卫战
  • 简介: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作为其子规则之一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更获得万众瞩目之殊荣,遗憾的是修改后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始终未能为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口供的认证活动提供规范和引导,致使实践中法官判断非法口供的活动缺乏最重要的技术性支持而难以确保其统一性和确定性。因此,必须为非法口供的认证活动设置相应的认证标准.指导法官正确认定非法获取口供行为的范围,进而综合衡量非法行为对被追诉人权利侵害的程度,在此基础上做出是否排除非法口供的决定。

  • 标签: 非法口供排除规则 非法行为 认证标准
  • 简介:<正>离婚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由于封建的、资产阶级的传统习惯的影响,或由于实际问题而使感情起了变化,或由于其他变故,远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美满良缘,总有一些夫妻由“有情人”变成“无情人”,因而离婚纠纷仍然是我国当前民事纠纷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而且离婚纠纷有时会闹得十分尖锐,往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不离就要砍要杀;而另一方坚决不同

  • 标签: 离婚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 夫妻感情 婚姻关系 资产阶级思想 民事纠纷
  • 简介:当前,我国的各大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交通管理难度也日愈增大,出行难成为大家内心的共鸣。为了不迟到,上班族费尽心机,想尽办法。近段时间,一位网友将自己每天挤地铁的点点滴滴总结成文,归纳为《北京地铁生存手册》,发在网络上。这个帖子迅速在各大网站传播,一石激起千重浪。有人理解、支持,声称“出此下策乃是环境使然”,也有人反对,认为这样乘车缺乏起码的社会公德。

  • 标签: 标准 监狱 北京地铁 城市规模 交通管理 社会公德
  • 简介: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救已提上日程,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回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 标签: 刑事证明标准 客观真实 法律真实 排除合理怀疑
  • 简介:在现实艺术批评活动中,常有两种不良倾向出现:一是一味对作家作品唱赞歌,甚至搞庸俗的阿谀奉迎;二是进行纯艺术、纯形式的评价。放弃社会主义的审美观念和共产生义审美理想对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的指导作用,甚至对那些格调低下、与社会主义方向背道而驰的作品不闻不问。任其泛滥。

  • 标签: 艺术评价标准 社会主义方向 作家作品 艺术批评 不良倾向 艺术鉴赏
  • 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正式施行。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新大纲对分队军官体型标准作出具体规定:20岁至29岁的体重是“身高-105(108)±10%”公斤;30岁至34岁的体重是“身高-100(105)±10%”公斤;35岁至39岁的体重是“身高-100(105)±12%”公斤。

  • 标签: 身高 体重 军官 军事训练 体型 新标准
  • 简介:<正>引言2004年5月1日是欧盟成立以来的又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这天欧盟除了成功东扩外,另一件大事就是在竞争法领域欧盟两部重要的新法案同时在这一天开始生效,也即《欧共体理事会1/2003关于实施欧盟条约第81、82条竞争规则的条例》[CouncilRegulation(EC)No.1/2003ofDecember2002ontheImplementationoftheRulesontheCompetitionLaidDowninArticles81&82oftheTreaty]以及《欧共体理事会关于

  • 标签: 审查标准 市场支配地位 竞争法 新法案 反垄断机构 竞争规则
  • 简介:<正>引论大陆法系学说上关于法律解释的目的存在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对立的观点。主观说认为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探求立法者主观的历史意思;客观说则认为其目的在于发现寓存于法律、合于其理念之规范意旨。两者的分歧,体现了对司法者职能的不同认识和价值观上的冲突:司法者是应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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