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安徽大学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年10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恢复重建法律系后的首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陈盛清教授,法学院成立后的首任院长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现任安徽大学校长助理),现任院长为法学博士李明发教授。
简介:<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可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方式,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用完整注释方式。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①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2)期刊类①卞建林、田心刚:《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