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 1
<正>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后注可采用"某某书,第页"或者"某某文"方式,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同上注,第页",也可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用完整注释方式。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1)著作类①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2)期刊类①卞建林、田心刚:《行进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关键词展开》,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