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根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05年2月23日的判决,抚养费债务在严重负债的情况下负有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这一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德国《民法典》第1603条第2款规定的抚养费债务的严格义务。通过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一方面抚养费债务可以毫无顾忌地向第三方债权人主张其禁止扣押收入,其抚养费的支付能力也由此被提高,而抚养费债权也可以通过德国《民事诉讼法》第850c条规定的禁止扣押收入与抚养费债务必要生活费用之间的差额得到满足;另一方面,抚养费债务可以通过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免除其未履行的债务,经济上也可以重新开始,从而不会因为向第三方债权人主张禁止扣押收入而陷入更严重的负债境地。因此让抚养费债务在严重负债的情况下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对其而言也是合理的、可接受的。让抚养费债务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只有当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对于抚养费债务而言是被允许的,并且抚养费债务未主动尝试或无法与其债权达成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时,其才负担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的义务。但当抚养费债务举证证明,这一义务在个案中对其而言无法接受时,其就不再负担这一义务。如果抚养费债务违反了这一(非真正)义务,那么不论其是否已申请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对其相关法律关系的处理将视同其已申请启动剩余债务免除程序。

  • 标签: 破产程序 债务人财产 债务免除 义务人 《破产法》 破产费用
  • 简介:摘要:对债务的强制执行,是调和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的行政执法行为,是以法律手段维护债权经济财产安全的措施。基于这一点,要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债务的责任财产进行认定,明确债务责任财产认定的相关法律法条,是对债务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重点。其中《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和《企业破产法》两部法律法规对强制执行债务的责任财产认定有重要参考意义,特别是《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在针对以个人为主体的债务责任财产认定方面有明确规定,在微观层面上为宏观行政强制执行债务责任财产认定探究提供了依据。

  • 标签: 强制执行 债务人 责任财产认定
  • 简介:限制债务高消费的实质是限制债务的财产处分权,体现了“债务所有的财产是全体债权所有债权的总担保”的民法原则的要求,符合民事执行的权力性、强制性、执行标的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的分离性等程序法理,是防止债务财产不当减少、维护国家法律制度权威性以及养成社会诚信意识的必然要求。为了充分发挥限制高消费制度的应有功能,确保其实践适应性,应当将限制债务高消费普适化并构建完善的、可操作的监管机制和制裁机制,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形成完善的限制债务高消费制度。

  • 标签: 限制高消费 财产处分权 正当性
  • 简介:【摘要】:随着国家政策的改革,电力行业要求开放竞争性环节,供需侧竞争不断深化是大势所趋,发电量、电价和发电成本都将由市场竞争决定,火电企业的优势越来越弱,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亏损企业逐年退出市场是必然的,如何在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合法合规的退出,本文结合某发电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风险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标签: 债务人 破产重组 风险点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已经成为了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其能够有效规避自然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重大投资风险。但是,随着市场化的加剧,许多企业无法在激烈的竞争当中存活下去,这也就导致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对债务的对外股权投资进行处理就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对公司、企业破产的实际意义及股权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究,最终得出了破产清算中债务对外股权投资处理方式。希望能够为公司破产过程中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提供一些理论建议。

  • 标签: 破产清算 债务人 对外股权投资 股权性质
  • 简介:<正>一、基本案情王某欠张某货款40000元,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09年3月30日前付清。届期,王某未如约还款。张某于2009年4月初向王某催要时,在场的赵某(王某的连襟)亲笔书写了承诺书一份,载明:所有欠款于2009年9月30日结清。如王某没有钱,由赵某负责,2009年9月30日结清。最后署名为:王某。张某对此表示同意。到期后王某仍未还款。张某于是向赵某要求还款,遭赵

  • 标签: 债务担保 债权人利益 三人 保证责任 履行债务 合同成立
  • 简介:在出具执行证书的债务核查阶段,如果债务明确提出异议,公证机构应该如何处理,是比较考验公证机构功力的地方。债务核查的本意是对债务是否履行了债务或者履行多少债务进行核查和确认,但我们发现,在实践中,债务明确提出异议的,在很大比例上并不是针对债务履行本身,而是涉及到债权文书是否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债权文书之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以及其他债务认为可以推翻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情况。

  • 标签: 债务人异议 证书 强制执行效力 创新 思维 裁判
  • 简介: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一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采取极端手段讨薪,维权未果却触犯法律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有效应对这一现实,加大对劳工人员权利保护力度,规制“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如何理解适用才能起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日前,本刊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有关专家,对此类因讨薪引发的刑事案件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 标签: 案件处理 讨薪 债务人 亲子 法律效果 城市化发展
  • 简介: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但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属何种法律性质效力,应由谁通知以及应通知到相对的什么范围,应在什么时间通知,通知应采取何种方式等等,我国《合同法》均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因债权转让中对债务通知问题发生的纠纷屡见不鲜,而纠纷发生后因法律适用问题也争执不下。

  • 标签: 债权转让 法律适用 债务人
  • 简介:问:张某因做生意向我借款20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说他在广州的朋友刘某欠他15万元.要我向刘某讨债。另5万元欠款以后再慢慢偿还。如果我去找刘某讨债,从长沙到广州的车旅费、生活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请问这笔费用是否应由债务张某承担?答: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标签: 债务人 费用 代位权 《合同法》 到期债权 怠于行使
  • 简介:《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一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高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高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 标签: 债务人高管人员 破产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破产管理人 法院民事责任核定权
  •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建立和完善全面有效的企业挽救制度有利于更好地盘活市场经营要素以及推动生产要素的整合,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重整是拯救困境企业的重要途径,在重整过程之中,完善的债务自行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债务自行管理的优势,为维护债权、股东、职工等利益相关人的合法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地解决人民法院和债权对于债务自行管理中可能产生风险的顾虑,更好地发挥债务自行管理制度的优势,以便高效地实现重整制度,重新赋予困境企业生机与活力。

  • 标签: 债务人破产重整 投资者 受偿问题
  • 简介:张甲与王乙系邻居,2000年10月5日王乙因承包一生猪屠宰场缺乏流动资金向张甲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王乙之弟王丙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01年6月5日,王丙的桑塔纳轿车被盗,王丙应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金10钫余元。

  • 标签: 保险赔偿金 借款 履行 抵押物 抵押担保 债务
  • 简介:债务名录制度作为德国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来源于民事执行个案的债务执行信息上升为可供潜在交易对象查询的信用信息,既成为一种有效的向债务施压的执行措施,同时也让司法信息进入社会领域成为保护经济交易安全的有力手段。其合理的制度设计和良好的实践效果一直为立法者和司法者所青睐。分析该制度的机理即可发现,正是制度本身极具张力的利益调谐机制使其成为服务于民事执行与社会管理的多面手。在我国"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的背景下,德国债务名录制度无疑能够提供建设性的参考和借鉴。

  • 标签: 债务人名录制度 机理分析 借鉴完善
  • 简介:代位权作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其设立的目的在于督促债务积极追索其拥有的债权,以维护债权的利益。我国的代位权制度在维护债权利益的同时,在立法上却忽略了债务的利益保护。必须从多个层面修改和完善代位权制度,以期达到在维护债权利益的同时,亦防止损害债务利益。

  • 标签: 债权人 债务人 代位权
  • 简介:保证义务于保证合同生效时产生;保证债务的产生则以主债务到期未清偿及债权于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或债务主张权利为前提。因此,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死亡的,保证义务尚未转化为保证债务,保证责任亦随保证人的死亡而消灭,债权无权要求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标签: 履行期限 保证人 主债务 责任认定 死亡 保证义务
  • 简介:绪论危害抵押权的标的即担保物称为侵害抵押权。换言之,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本来以抵押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可以取得优先清偿,却危害该清偿的情形。~③比如抵押标的物损伤(毁损)、减少或灭失。例如设定抵押的森林被不当砍伐,从物的不当分离等积极性的情形或因不当管理被抵押建筑倒塌等消极性情形包括在此。发生这种抵押侵权则根据现行法制度可以认定抵押权(债权)向债务的物权效力之物权请求权、抵押物补充请求权

  • 标签: 抵押权人 担保物权 物权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物权效力 物上保证人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正是存疑案件引发了理论与实践的兴趣。'~①'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与嘉吉国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②(以下简称'金石公司案')即属其例。此案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极大争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亦认为该案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典型的指导价值,遂将其放在第八批指导案例中(本案为第33号指导案例)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但并非入选指导案例的案件均不存在争议、是绝对正确的,'法学的进步与成长系对传统见解的反省,包括重新诠释或修正检讨'~③。笔者认为,本案的很多裁判依据与说理是值得

  • 标签: 低价转让 债务法律 债务人低价
  • 简介:对于督促程序中的债务异议,可以分两类情形区别对待。支付令申请受理要件是程序性要件,对这类要件的异议,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全面审查;支付令申请成立要件是实体性要件,对这类要件的异议,在督促程序中只需进行初步(表面合理性的)审查。尽管对后一种要件的审查相对宽松,但通过与普通程序的衔接,仍然可以达到控制债务滥用异议权的效果。

  • 标签: 督促程序 支付令异议 受理要件 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