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工业遗产的界定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分类1)国际工业遗产的定义2003年7月,参与俄罗斯TICCIH大会的代表们通过《下塔吉尔宪章》,向世人宣告:那些为工业活动而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生产的过程与使用的生产工具,以及所在的城镇和景观,连同其他的有形或无形的表现,都具有重大价值。我们必须研究它们,让它们的历史为人所知,它们的内涵和重要性为众人知晓,那些最为重要和最典型的实例应当依照《威尼斯宪章》的精神,进行鉴定、加以保护和修缮。《下塔吉尔宪章》首次明确阐述了工业遗产的定义,指出了工业遗产的价值,以及认定、记录和研究的重要性,并就立法保护、维修保护、教育培训、宣传展示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规范和方法的指导性意见。
简介:自古以来,人们都期望统治者能够拥有仁爱的德性.但是,在以往的社会治理活动中,由于社会治理活动主要是统治和管理活动,社会治理的性质决定了社会治理者无法在社会治理活动中做到仁爱.20世纪后期,随着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出现,对社会治理者提出了道德要求,即要求他们在社会治理活动中把原先伦理学规定的社会治理者的德性作为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来.虽然仁爱作为道德责任义务,来源于现代社会治理者的自觉,是他自觉了的责任义务,但当这种责任义务发生在现代社会治理活动之中的时候,则是一种必要的承当,而不是取决于现代社会治理者的主观意愿,他必须承当这种责任义务,如果他逃避承当这种责任义务,他就会失去了作为现代社会治理者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