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理论根据我国现有的理论和国外的经验总结可以分为三种暂保单合同模式:批准型、可保型、立即生效型。按照《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可推知我国现在运行的临时保险合同模式在一定意义上属于批准型临时寿险合同模式。对临时寿险合同成立的时间节点进行合同路径的论证,可以发现合同已提前成立,通过与正式人寿保险合同进行对比可以明确批准型临时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以表见代理和保险当事人的先契约义务对批准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成立进行探究辨析,缔约过失赔偿可以弥补对于投保者因为信赖利益而遭受的损失。展望批准型临时人寿保险合同的发展,保险合同立法应该精细化、专业化,并借鉴吸收国外保险合同立法智慧,做到与时代共舞。
简介:1995年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非金融企业)签订联营协议,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资金若干万元,由乙企业负责经营某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乙企业向甲企业返还所提供的资金,并支付所提供资金的15%的利润。合同签订后,甲企业按约定向乙企业提供了资金。合同到期后乙企业不但不能向甲企业支付利润,就是本金也没能偿还。为此甲企业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企业返还所提供的资金,并按合同支付利润。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甲乙两企业所签订的联营合同无效,判决乙企业向甲企业返还其所提供的资金,收缴约定支付的利息,并对乙企业处以银行同期利息的罚款。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甲乙两企业之间
简介:摘要本文从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加强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两方面着手,分析了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提出有效措施来减少工程结算中的问题,提高工程结算和审核效率。
简介:摘要院工程项目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源头和效益的源泉。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杜绝纠纷案件,是提升项目创效水平,实现项目效益的重要环节。本文论述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容易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就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预防措施,对建筑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有着较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