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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违反《破产法》上的债权人平等受偿原则,使个别债权人得到优于破产分配的清偿的行为,一般被称为偏颇清偿或优惠行为(preference)。在各国或地区破产立法中,都有规制偏颇清偿的法律规则。偏颇清偿规则是《破产法》上的重要实体规范,也

  • 标签: 《破产法》 债权人利益 破产分配 破产程序 破产立法 债务人财产
  • 简介:一、引言有学者表示,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实质的"宪法"地位,被称为"私法中的宪法"。~①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等基础法律关系,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已然被视为诸法之基础。于是,为了完善民法体系的逻辑,方便司法人员的实践操作,民法典的制定

  • 标签: 商事通则 商事立法 法典编纂 基础性法律 司法人员 民法体系
  • 简介:2004年3月15~1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府间委员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日内瓦召开第6次会议。这是自2003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赋予政府间委员会新任务以来,该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在前几次会议的基础上,政府间委员会决定对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达形式的政策问题进行更加具体的评估。

  • 标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民间文学艺术 传统知识 遗传资源 委员会 政府间
  • 简介:今年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颁布300周年,也是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100周年。对于近三十年来主要致力于规则建设、应对新技术挑战的中国知识产权界而言,这是一个暂且摆脱当下急务的逼迫、游心于远地回顾历史的难得契机。

  • 标签: 著作权法 近代性 《大清著作权律》 《安娜法》 知识产权 技术挑战
  • 简介:<正>一、引言公司法适用中的难点有多种不同的表现,但概括起来,主要是如何把握不同法律规范的拘束力和效力判断,以及如何认定违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的后果。2005年《公司法》颁布以来,人们对于强制法律规范的适用关注比较多。在这方面,不仅有许多论著,也有不少判例发生。并且,对于强制法律规范因其效

  • 标签: 任意性规范 法律规范 强制性法律 章程规定 出资比例 强制性规范
  • 简介:所谓古文点校,是指依据文字规则、标点规范,对照其他版本或史料对相关古籍划分段落、加注标点、选择用字的过程。古文点校的本质在于最大限度复原古文原意,因此必然受到上下文内容、时代背景、历史事实、古文语法等诸多限制,点校者在事实上无法做到任意取舍,因此在表达结果上必然是趋同的,而只能有限表达的智力成果不能构成作品,对于此类智力成果的保护,可以寻求邻接权的保护。

  • 标签: 古文点校 可版权性 邻接权
  • 简介:近几年来,版权集体管理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批评。批评者中,一是那些对集体管理一直持批评的人,即对作者权利的特性漠不关心的、反垄断的律师和政客;二是人们也许可以观察到的那些批评集体管理机构的人,特别是那些将集体管理机构管理或行使权利视为竞争对手的人,例如权利的使用行业,他们在获取和行使作者的某些权利方面有其自身的利益。同样,在那些依据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报酬的人当中,特别是在私人复制业中,一些人(例如硬件制造商)开始反对这种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且态度非常强硬。

  • 标签: 国际版权法 案例研究 非自愿性 兼容性 专有权 欧盟
  • 简介:2001年10月27日,我国(《著作权法))(修正案)正式公布并施行。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断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青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熙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标签: 著作权人 法定许可 文字作品 修正案 著作权法 作品名称
  • 简介:惩罚赔偿制度在国际上由来已久,已显示出它独有的效力。而在中国,其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无论法律规定抑或司法实践,均非普遍现象。知识产权领域也是如此,惩罚赔偿的运用远称不上成熟。这对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十分不利。可喜的是,人们已开始关注惩罚赔偿问题。

  • 标签: 惩罚性赔偿制度 侵权损害 保护知识产权 版权 司法实践 法律规定
  • 简介:<正>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营,关键并不在于投资方案的设计、投资方式的策划、投资操作的技巧等技术性问题,而在于国有资本运营的基础制度的科学构建。我国的国有资本要想得到有效的运营,必须在企业的产权结构、用人机制、权责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及外部制度环境等六个方面进行重大改革。一、建立多元化、流动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国有企业的改革至今尚未取得突破的进展,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未能充分到位。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本应该退出一切竞争领域。因为国家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必然会抑制其他竞争主体的潜能,难以形成公平的竞争环

  • 标签: 基础性法律 国有资本运营 国有企业 外部制度环境 企业股权结构 投资操作
  • 简介:作者享有使用其作品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是版权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一个法律共识。一旦得到认可,该专有权对相关权的受益人也十分重要。权利的专有性意味着只有权利人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有权决定是否授权他人行使此项权利所包括的任何行为。如果决定这样做的话,则将以何种条件和以什么样的报酬进行。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管理 邻接权 版权 自愿性 强制性
  • 简介:惩罚赔偿(punitivedamages)的概念源于英美法,是与补偿损害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损害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之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法庭判定被告承担的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①对于惩罚赔偿制度的适用,我国立法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侵权责任法》中有限的能够适用惩罚赔偿的侵权类型针对的都是人身损害,未见在财产损害的侵权类型中明确规定惩罚赔偿,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没有进行特殊规定。

  • 标签: 惩罚性赔偿制度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合理性 损害赔偿 侵权类型 侵权责任法
  • 简介:2010年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著作权法第四条中的“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删除。修改后的这一条成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 标签: 著作权法 保护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政治 2010年 著作权人
  • 简介:<正>《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从"法意解释"的角度来说,立法者之所以在《票据法》第10条中将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同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挂钩,在于他们认为"鉴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机制商在发育和完善中,人们的信用观念尚未普遍确立,票据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①因此,立法者希望通过第10条对票据基础关系"真实"的强调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规范,实现"保障票据流通安全"的功能。然而,自《票据法》公布之目起,学界对第十条规定的批判多于赞扬,特别是2010年10月9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票据法修改研讨会上,专家学者

  • 标签: 票据法 票据权利 持票人 票据债务人 信用观念 中国民法典
  • 简介:近日,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发布2017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2747652件,包括作品登记数量和计算机软件登记数量.其中,2017年全国共完成作品登记2001966件,相比2016年(1599597件)作品登记量提升了402369件,增长率为25.15%.作品登记数量大幅度增长,这实在是件可喜的事情.相比之下,原国务院法制办发出的《著作权法(草案修订稿)》中,将著作权登记的内容删掉,就不得不让人感到遗憾了.现从立法法的角度简单探讨著作权登记入法的必要.

  • 标签: 入法必要性 再谈 登记入法
  • 简介:一、商事法律移植瑕疵与民法化问题商法的独立难以体现和发酵,而民法生机勃勃,逐步法典化,主要原因是商法的封闭和缺乏个性化、特别是对于采纳外来法律,缺乏本土化的有机移植,导致与民事法律内在组成、涵盖范畴

  • 标签: 法的移植 商事法律 立法设计 商法体系 法化 法典化
  • 简介:<正>公益公司主要是指垄断公司和独占资源公司,包括大部分央企和部分金融机构。我们提出一个概念是公益公司,与一般的公司宗旨有所不同。一般的公司宗旨明确宣布自己是一个营利的企业,自负盈亏,他人不要干涉;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他人干涉也没有用。企图用社会责任约束公司行为是一个想当然的行为,多数情况只能是鼓吹者落得自弹自唱;而公司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并不理会社会的呼吁。人们在失望之余会找法律向公司讨个说法,但发现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范围,也没有规定公司社会责任的大小,只是笼统地提及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呼吁者企图用这些笼统的规定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想法,与天桥上摆个空罐子等路人丢钱的想法差不多。因此,要想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有法律依据。

  • 标签: 经营成本 公司宗旨 自弹自唱 央企 公司行为 债权人利益
  • 简介:继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1次会议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多样世界宣言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2次会议又委托总干事向将于2005年10月召开的下一次会议提交一份预备报告和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达形式多样国际公约草案。

  • 标签: 形式多样性 公约草案 艺术表达 文化内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国际
  • 简介:引言有的学者曾经提出:社会经济发展,任何人均可随时"下海"经商,人的普遍商化使得商事主体与一般法律主体相融合,无法将"商人"与民法规定的公民和法人相区别,要把"商行为"分别于民事行为也如同抽刀断水般困难。~①该文章看似是对民商合一的赞成,实则是对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混

  • 标签: 民法保护 法典编纂 商事主体 商行为 主体相 民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