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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民监督的任务是监督监督者的司法活动,工作的性质是"民督官",由此决定了人民监督应具备较高道德、业务素质,并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应当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皆不宜兼任人民监督职务.现试行的人民监督制度,对人民监督的选聘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选聘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透明度,监督的责任也未明确,难以保障监督的实效,故该制度应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 素质 人民检察院 中国
  • 简介:税收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税收法治建设应当放在国家治理总体布局中统筹考虑。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税收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新形势对税收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迫切要求,本文在分析当前形势下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立足实践,剖析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路径进行研究探讨。

  • 标签: 税收法治 税收立法 税收执法 税收司法 税收法治环境
  • 简介: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实行和法治国家的建设均呼唤财政立宪主义理念的落实,其中对国家税收权的制约是核心。为此,不仅需要从宪法的意义上对"税收"的内涵进行解读,展现其中蕴涵的宪政主义精神;而且需要从征税权的行使、税收收入的使用、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征税权的合理划分等制度上进行建设和完善,方能在通过财政立宪推进中国宪政进程方面见到实效。

  • 标签: 宪政 财政 税收 权利
  • 简介:<正>为保证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高效廉洁的政府运行机制,以防止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出现,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为政清廉,正确履行职责。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存在和侵蚀,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利用人民授予的职权,以权谋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了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实观“四化”的积极性,阻碍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曾严肃地指出:“必顺把保持廉洁问题,尖锐地提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全体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面前。”①虽然廉政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和措

  • 标签: 刑事犯罪 最高法定刑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处罚 刑事立法 国家公职人员
  • 简介:人民监督制度具有体外监督、专业监督和实质监督的特征,但是,体外监督具有体内化表现、专业监督具有大众化倾向、实质监督具有形式化倾向。这些表现和倾向都会影响到人民监督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影响人民监督制度的价值实现,因此,有必要从该制度的制定主体、人民监督的选任、人民监督监督案件的程序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改进。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体外监督 专业监督 实质监督
  • 简介:<正>一、公务行政赔偿责任的意义和性质公务的行政赔偿责任是指公务由于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所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特点是和执行职务密切联系。公务和执行职务无关的赔偿责任不是行政上的赔偿资任。后面这种责任是一般的赔偿责任,没有单独说明的必要。

  • 标签: 行政赔偿责任 公务员 法国 行政机关 行政法院 损害赔偿
  • 简介: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项允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重新进行核定。这一规定往往被认为是税收核定具有反避税功能的重要体现。然而,本源意义上的税收核定是在纳税人违反协力义务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以一定的经验法则替代未被提供的课税资料而估算税基的金额的特殊税基确认方式。一项可能构成避税安排的交易已在一般税收确定程序中公开、充分地进行了申报,是不满足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的。税收核定作为税基量化事实的表见证明方式,实际上难以实现对经济实质予以认定的反避税目标。更重要的是,以税收核定重新对税基进行量化,仍缺少相应的程序性规制,极易造成随意调增应纳税额的结果。对纳税入申报偏低的计税依据进行核定,既有违税收核定的制度初衷,也无法实现以经济实质为基础的“据实课征”目标,不足以将其作为反避税的工具予以规定。

  • 标签: 税收核定 反避税 合理调整 表见证明 协力义务
  • 简介:<正>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开展,企业的活动空间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现有的税收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其中包括纳税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对征税客体的调节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都需要重新研究和探讨。一、横向联合体的纳税人地位问题。经过利改税的改革,我国的国营企业已经在税收法律的形式上获得了完全的主体人格,国营企业对税后利润拥有收益权,能够自主的支配、处分;对完不成税收义务的

  • 标签: 税收法律制度 主体人格 征税客体 纳税主体 收益权 横向经济联合
  • 简介:税收正义是税收立法、执行和司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同时也是一种判定税制设计及运行是否合理与正当的价值基准抑或分析工具。"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实施以来既有显著成绩的取得,亦有诸如税负不公等有违税收正义之处,以税收正义审视和省思改革有助于保障改革的合理化与正当化。财税法治、国家治理与税收正义高度耦合,改革应以财税法治为保障,在国家治理模式下通过完善税率设计、税收比例和税收优惠措施来更好地寻求税制改革的正义径路,实现并保障税收的正义性。

  • 标签: 营改增 税收正义 税法评判
  • 简介:<正>在纪念《中国法学》创刊10周年之际,经本刊编辑部评定,特表扬和奖励本刊以下几位优秀特约通讯,他们是:张文显杨海坤公丕祥徐显明林喆郑淑娜本刊自1990年起先后聘请了29名国内学者和在国外的中国学者为本刊特约通讯(名单见1993年第4期)。他们义务协助本刊编辑部了解和反映读

  • 标签: 编辑部 通讯员 中国学者 中国法学 国内学者 研究动向
  • 简介:<正>目前,我国《公务暂行条例》颁行在即,这将填补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一大空白,对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将产生深远影响。国家业务类公务的公开考选和考核晋升等项原则,将为该条例所确认。但是,如何将这些原则具体化、制度化,确保其贯彻实施,则有赖于考试法规的制定和健全。这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建设中引人瞩目的重大课

  • 标签: 公务员考试 考试立法 人事管理体制 考选 法规 深远影响
  • 简介:房地产调控背景下进行的房产税改革并不能承担宏观调控稳定房价的任务。税收法治条件下的房产税具有调节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和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目标仍以解决财政收入为主。在分权、法治指导下,房产税改革应当向地方税收立法、税收法治、公共财政的方向设计与发展,并籍此促进我国财税体制的完善。

  • 标签: 房产税 宏观调控 税收法治 公共财政
  • 简介:<正>在绝大多数国际税收协定中,一般都会有情报交换条款(theprovisiononexchangeofinformation),它被认为是各国税务当局对付国际逃、避税的有效方法。本文拟从国际逃、避税防止的角度对该条款加以论述。一、情报交换条款的来历早在1925年,一些财政事务专家在向国联财政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就指出,“情报交换”这一新概念应在从事税收事务中考虑到,因为大量的调查(在欧洲国家之间)表明该种交换对于国际逃税的防止是极为有利的。①在1936年举行的国联财政委员会第六届会议

  • 标签: 事务 情报交换 接受国 双边税收协定 双重征税 接受方
  • 简介: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吴美满认为:人民监督制度指人民监督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则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过程和制度。现各方对该制度基本取得共识:它符合宪法规定,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顺应了公众参与司法的国际潮流;解决了“谁来监督检察院”这个焦点问题。但其中几个问题还待探讨。一、关于人民监督的职责与选任资格。引入人民监督制度就是让社会来评价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这一特点决定了人民监督只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良知,无需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过分强调被选任者应具有的法律政策水平,影响人民监督的代表性。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中对陪审的资格要求不受是否懂法的限制。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检察机关 中国 监督程序
  • 简介:陪审参与案件审理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欠缺法律专业背景,导致实践中出现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陪审制度功能的发挥。在新一轮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方案中,陪审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对陪审不再具有意义。恰恰相反,在个案审理中正确认定事实是建立在陪审能正确理解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法官对陪审进行必要的法律指示是必然的制度选择。法官释法应有必要的限度,以确保陪审独立、自由判断的审判地位;对法官不当行使释法权之行为,应给予程序关系人必要的救济。

  • 标签: 法官指示 运行原理 指示限度 程序保障
  • 简介:<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真正做到合法公正,除审判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端正的审判作风外,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一些法院的审判人员,因为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普遍存在业务水平较低的现象,在审判工作中出了不少差错,甚至还闹出了不少笑话.某县人民法院民庭送达给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判决书中写道:“……判决如下;本院特判决双方当事人不准离婚;不得分居;如不执行本判决,本院将强制执行.”此判决竟对夫妻双方不得分居也写上了严肃的判决书.还要采取强制执行,实属罕见.还有一个县人民法院民庭对予以

  • 标签: 人民陪审员 审判人员 判决书 双方当事人 基层法院 县人民法院
  • 简介:财政是国家机器得以存在和运转的基础,税收则是所有财政活动的中心,因此任何一个政权都会不遗余力地完善其税收法律制度,以获取最多的税收。在中国近代以来的历次政权更迭中,税制改革都是新政权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中国税收法律体系的近代化之门,也是伴随着政治变革而渐次开启的。同其他法律一样,税收法律体系的近代化是从引进西方税种开始的,为应对接踵而至的财政危机,首先是晚清政府不断引进新的税种,这其中以印花税等直接税为主,只是限于当时的政治环境,新税未及推行,清政府便已土崩瓦解。之后以“中华民国”冠名的各个中央政权均在清末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在不断进行新的税收立法的同时,又表现出积极引进域外税种的热情,从而逐渐完成了中国近代税收法律体系基本架构的建设。

  • 标签: 税收法律体系 近代化 中国 税收法律制度 政权更迭 财政危机
  • 简介:税收优惠本质上是一种租税特权,违背量能课税与平等课税的根本理念,其合法性与正当性在于它所承载的特定价值追求.运用税收优惠实现其价值追求时,不可避免地与税法的其他价值相冲突,甚至以牺牲一些税法价值追求为代价,造成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失衡.作为利益权衡工具的比例原则,天然地与税收优惠相关联,可为税收优惠的“所得”与“所失”提供一种审查方法,防止税收优惠对税法根本理念的背离,不至于动摇税法的确定性、安定性,从而危及税收法定主义在税法中的地位.现行税收优惠无论是其规范设计还是规范实践均难以通过比例原则的审查,突出地表现为优惠目的立法缺位、优惠总量失控与支出随意以及利益衡量机制的缺失.要想实现税收优惠与比例原则的对接,必须以比例原则为指引,从观念上和制度上对税收优惠予以规制.在适当性方面,注重税收优惠目的整体化构建.在必要性方面,关注税式支出的常态化管理.在均衡性方面,重视利益均衡的法律机制建立.

  • 标签: 税收优惠 比例原则 适当性原则 必要性原则 均衡性原则
  • 简介:个人从事隐名投资活动的税收待遇涉及对出资行为的流转税处理和所得收益的所得税处理。虽然现行税法尚未明确规定其税收待遇,但是实践中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和实质课税原则来解释和适用税法相关规范,确定隐名投资活动中相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并据此确定相应的税收待遇。

  • 标签: 隐名投资 税收法定 实质课税
  • 简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社会、法制等的广泛交流,两岸行政法治方面有相互借鉴甚至趋同之趋向。公务法作为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两岸的立法进路、立法技术、法律形态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可比性,这种比较对大陆日益完善的公务制度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标签: 公务员法 立法技术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