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7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作为由规范构成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有自己的内在道德。借助内在道德,党内法规才能唤起党员服从的热情,使得党内法规具有可服从性。党内法规的内在道德应该包括以下八项程序性原则:一般性、公开性、不溯及既往、语言合理性、内部一致性、可行性、稳定性、适用一致性。当然,必须看到党内法规内在道德存在的局限性,即内在道德只是一个形式合法性问题。在党内法规的形式合法性之外,还有一个实质合法性问题。
简介:1.产品责任保险案例①因汽车无“前倾保护装置”而受伤。案情:昭和42(1967)年4月8日上午7时30分,某K乘某S驾驶的汽车外出,此车系M工厂制造,为某S所有。某K坐于该车后排座位。途中,某S急刹车,某K身体猛然前倾,由于该车前排助手席椅背无“前倾保护装置”,某K当时手撑椅背以减冲力,但其脸部仍撞在车内前方,造成面部挫伤,颈椎活动障碍等伤害,留下外伤性头颈疼痛症、中枢神经平衡障碍、听力障碍及轻度左眼球移动障碍等后遗症。判决:制造汽车时,汽车制造者负有义务造出安全性能好的汽车,以避免一切可能预见的危险。人坐于汽车后排座位,行进中必采手扶前排助手席椅背的姿势。这也是应当预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