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年来报刊经常反映,投资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证券往往发生暂时性缺失——要么是填单买进时被告知资金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资金,要么是卖出时被告知股票帐户上没有足够的股票。通常,经投资者再三追问,缺失的资金或股票又回到了投资者的名下。为什么投资者的资金或证券会发生暂时性的缺失?直观看,至少有两个原因:①券商工作人员挪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资金牟取私利。②券商擅自利用投资者的股票或者资金提供给其他投资者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这两种情况都是利用不属于自己的资金或者证券从事证券交易,即所谓偷鸡下蛋,暗中还鸡不还蛋的无本生意。问题是,到底该怎样把握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一说应以挪用公款认定,一说应叫做盗用,一说应称为非法透支交易,一说应视为信用交易。笔者认为,如以“地下信用交易”概括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也许更加贴切,因为这种行为与规范的信用交易、挪用公款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简介:并列罪名与选择罪名的刑法意义迥然不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显著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这两个犯罪不可能是选择罪名关系;实践中,无论是先包庇后纵容的情形,还是先纵容后包庇的情形,都不具有选择罪名所要求的客观的承继关系,从而验证了该二罪不是选择罪名,而应该是并列罪名。作为并列罪名,当行为人的行为事实触犯该二罪时,应分别定罪,并且数罪并罚,而不能按照选择罪名作为一罪来处理。
简介:德沃金的整体性理论表明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过程中都必须保护每个人的道德和政治权力,以便公共标准能够表达正义和公平的一致观念与做法。在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法律关系主体在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可界定为广义的行政违法,整体性行政违法无疑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社会公益的侵害。在公共选择理论视野下分析腐败的成因可以窥见其某种程度上符合行政违法的概念定位。当前高压腐败态势之下,腐败具有多种形态:交易型腐败、寻租型腐败等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一此I顾政、庸政、怠政等“软腐败”却出现了抬头之势,此种“不为型”的“塌方式”腐败造成了整个行政运行环节的瘫痪。然而反腐败治理过程中碎片化的治理模式并不能有效遏制此种不良趋势,由此需要行政法进行控制,在行政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过程中做到去利益化,同时在不同部门之间做到协同共治。
简介:政府治理一直是政府和学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在西方,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普遍使用,已经兴起了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新模式,即整体性治理,它主要是针对新公共管理带来的碎片化、空心化政府等一系列问题而提出,强调整体与合作和信息时代背景。整体性治理成为当代政府治理新理念,也是探究政府改革的学术前沿领域,因此,对之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整体性治理理论在英国兴起的时代背景,同时详细阐述了整体性治理的一般概念和核心特征,介绍了其实际运用情况,分析了它存在的障碍和缺陷,并对其前景进行展望。通过对其进行较全面的介绍,以期引起对这一理论模式的学术重视与探讨。
简介: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三型政党”的目标,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新,也是对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提出的新要求。“三型政党”建设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科学内涵,是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反映了党的建设全面性、整体性的新要求。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服务型政党是党的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创新型政党是党的建设的动力和保障,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建设“三型政党”的过程中必然始终体现着党的纯洁性建设,二者共同服务于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这一伟大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