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上世纪30年代至今,我国民族音乐研究已走过了三个阶段80多年历程,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延安吕骥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和重庆国立音专“山歌社”为代表的第一阶段、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集体编著的《民族音乐学概论》为代表的第二阶段以及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以“南京会议”为起始标志的第三阶段。从方法论和价值观上看,第一、二两个阶段的研究是“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传统的“中国民族音乐研究方式”。第三个阶段由于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高厚永教授为首的一批音乐学者首先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概念,所以可以称之为“民族音乐学的方式”。
简介:新时期以来,在西方艺术思潮的冲击下,中国自身的艺术理论体系在概念范畴、表达方法、话语规则等方面受到了十分严峻的挑战。随着中西文化艺术交流的日趋频繁,无论是在艺术学的基础理论层面,还是艺术批评层面,我们总是喜欢参照、模仿、照搬西方的艺术理论,甚至常常运用结构主义、符号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后现代主义等艺术理论与西方进行对话。这样的对话不但不公平,而且还会致使我们自身的艺术理论处于一种被冷落、被压制的境地,失去发声的平台,患上所谓的“失语症”。当然,我们不反对学习、借鉴、吸收西方经典的艺术理论,但我们强调中国艺术理论的建构应该以中国的艺术实践为主体,应该继承和发扬具有中国文化精神的传统艺术理论。因为任何国家、民族的艺术题材、艺术表现形式、艺术理论等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历史继承性,然后才是创新性。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里,“生为万物之性,生也为艺术之性”①。艺术是人的艺术,表现的是人对宇宙的认知、感觉和体悟,所以表现生命不仅是中国艺术创作追求的最高境界,也是中国艺术理论建构的最高准则。考察“虚静”、“气韵”、“空灵”等传统艺术理论的发展脉络,它们或多或少都曾受到过儒、道、释三家生命哲学思想的影响,并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理论体系和阐释价值。
简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是孔子在原始经学时期提出来的一个重要且完整的经学诠释学命题。关于这个诠释学命题的提出,孔子是受动于血缘宗法制信仰的推动。而没有给出逻辑的论证,因此孔子以一个独断论的诠释学命题封闭了“六经”文本。把“六经”负载的意义在绝对的遵循中诠释为绝对真理——周公礼乐制度,同时也为自己塑造无冕素王的圣人形象提供诠释学意义上的必要性准备。西方基督教的释经学关于《圣经》的诠释有着重要的自解原则,中国经学诠释学对“六经”或《十三经》的诠释也有着在信仰上构成的自解原则。而经学诠释学自解原则告诉我们,“述”的字义与词义是“遵循”.“作”的字义与词义是“制作”与“兴作”。杨伯峻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过度诠释为“阐述而不创作,以相信的态度喜爱古代文化”,从而把一个经学诠释学命题降解为文学诠释学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