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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保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底前要把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工作移交给地方,纳入省级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正在抓紧做好接收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这两项工作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对此,财政部门坚决拥护,一定要从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国务院的改革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稳妥地做好行

  • 标签: 下岗职工 国有企业 基本生活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加强管理 再就业工作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7]103号)精神,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下同)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鉴于营销员为取得收入需发生一些营销费用,为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其收入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后,可按其余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营销费用,再按税法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三、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为营销员每月收入的Ic%至15%。各省级地方税务局可根

  • 标签: 保险企业 营销员 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 非雇员 营销费用
  • 简介:<正>经研究决定,现对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的问题通知如下:一、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年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当天或当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价折合营业额,并计算营业税。纳税人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之内不得变动。

  • 标签: 金融保险业 外汇结算 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通知
  • 简介:本文针对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理解与适用存在争议的问题,首先通过对比分析具有代表性的三种解释,从对条款文义通常解释视角出发,给出合理的解释建议;其次,分析了醉驾等事故情形中受害人所面临的风险特征,指出第二十二条将醉驾等事故情形纳入交强险免责范围的不合理之处;最后,从交强险"保护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精神视角出发,提出了修正第二十二条的相关建议。

  • 标签: 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醉驾事故
  • 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对金融保险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的问题通知如下:一、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

  • 标签: 金融保险业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币 营业额 财政部 外汇结算
  • 简介:2016年6月30日财社[2016]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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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5年1月27日财税[2015]22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业监管费(一)保监会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各类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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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5年9月25日财社〔2015〕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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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7]45号1997年3月14日现将《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

  • 标签: 金融保险业 税收政策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有关问题 问题金融机构
  • 简介:<正>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高法院,高检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根据2004年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财政部、监察部针对目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

  • 标签: 商业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检院 意外伤害险 国务院各部委 公务员管理
  • 简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征营业税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近接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请示》(进出银财发[1995」...

  • 标签: 中国进出口银行 出口信用 保险业务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 简介:2015年9月23日财社〔2015〕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规范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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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5年8月3日财税〔2015〕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完善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政策,简化和规范政策执行,现将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 标签: 产品营业税 人身保险产品 免税政策
  • 简介: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转发给你什1,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我省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收入基本状况:目前,我省共有四家保险企业,分别为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昌办事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其中,中保人寿和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在各地、市设有分(支)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南昌、九江、景德镇和新余市设有办事处。全省四家保险公司共有营销员7000余人,营销员的主要收入为业务提成收入(即佣金),提成比例视险种而定

  • 标签: 保险企业 营销员 国家税务总局 非雇员 个人所得 地方税务局
  • 简介:2016年6月18日财税[201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再保险服务。(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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