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务接待标准制度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法治政府视域中,公务接待法律标准具有公开性、统一性、清晰性、层次性、强制性与权责性等特点.它的建构对于促进接待明确与接待公开、推进有效接待与廉洁接待、实现依标与依法接待、治理腐败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制定全国统一的硬性接待标准、组织实施接待标准和对接待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就是必要任务,重点应该从平衡定性与定量、协调静态与动态、结合科学分类与长期规划、宣传的体系化与通俗化、预决算与公务卡的推广、监督多元化、内部食堂监管等方面实施,最终为促进法治政府的逐步建成提供一份支撑与正能量.
简介: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达到所从事鉴定业务的基本配置标准和要求,根据《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2006年11月29日,司法部下发了该配置标准。该配置标准按照鉴定类别逐项分别提出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既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也是检查、评估的依据。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达到该配置标准中对所申请鉴定项目仪器设备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经登记并公告的鉴定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的要求。
简介:曲马多,英文名Tramadol,是一种含有阿片类成分的镇痛药物,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用于缓解癌症、骨折、手术等导致的中度至重度疼痛。据相关资料显示,正常人如果每天服用300毫克或更多的曲马多,可在短期内上瘾;长期大量服用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以及肝脏、心脏、大脑等造成严重损害,并可产生类似海洛因成瘾症状,造成服用者重度药物依赖并发生严重的精神错乱及人格改变。公安部2009年3月作出的《关于办理非法贩卖曲马多案件相关问题的批复》明确了曲马多的毒品性质。沈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第二类精神药品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规定,
简介:<正>在金融方面的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银行在本国金融市场上与国内银行同等的权利和优惠。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对外资银行是否实行以及实行国民待遇的状况反映了该国对外开放的程度,并常常成为一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制的核心与基础。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各国银行资本竞相逐鹿的场所,其市场开放程度高,又有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规范的传统,在国民待遇问题上也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因此,研究美国外资银行国民待遇标准的立法与实践并从中把握其实质内含和发展动向,对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及国内银行进入美国市场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简介:继戈德伯格诉凯利案将正当程序保护扩展至社会福利领域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又在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案中对正当程序的具体衡量标准予以了明确。就程序正当性问题而言,本案的争点为,终止社会保障伤残津贴决定前,是否需要采取正式的听证程序。对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情境化”的衡量标准,即行政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条款的要求,需在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的基础上,个案化地作出判断:第一,可能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利益;第二,因为现有程序而使相关利益遭到错误剥夺的风险,以及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保障所可能具有的价值;第三,政府利益,包括所涉及到的行政职责、采用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所造成的财政及行政成本。经过上述两个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扩大了正当程序条款的适用范围,同时又确定了灵活的判断标准。
简介:目前,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世界贸易组织的《TBT协议》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定义,人们更多地关注了其字面表述所体现的彼此间的差异,对其彼此间实质的联系却认识不够。由此导致在对我国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时,不恰当地将两种版本的定义对立化。但根据条约解释理论,ISO/IEC与《TBT协议》对标准与技术法规的定义并不冲突,而是彼此充实,后者正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基于自身目的予以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应正确使用标准与技术法规术语,建立与完善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把握贸易自由化与本国贸易利益维护间的平衡,实现对外贸易中利益的最大化。
简介:俄罗斯联邦标准化立法经历了绝对强制性标准、强制标准、自愿标准为主与强制标准为辅和自愿标准四个时期。2015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标准化法》以自愿标准为原则,改革和完善了标准化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为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奠定了基础。标准化法律除了国家标准化体系文件,还有全俄技术和信息分类、团体标准和技术条件、规范汇编以及强制性标准化文件等多样化的标准种类。法律保障所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标准化文件的制定,将标准交由市场主体制定。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对标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以此引领俄罗斯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导俄罗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地区标准和国家间标准的制定,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简介:商标法中的"相关公众"、专利法中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及版权法实践中的"普通观察者或听众"等拟制人格与传统法律上的"理性人"概念在构成和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在学理和实践中经常被视为知识产权法语境下之"理性人"。分散于知识产权法不同领域中的理性人标准具有极多共性成分,"公因式"的提取可以为其适用提供更为简便和协调的路径。理性人标准适用于客体适格性确定、侵权判定及权利解释等知识产权法领域。在对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进行拟制时,应考虑所属群体范围、认知水平及时间选择等要素。知识产权政策目标定位和围绕着知识产品的"物化"环境两个因素影响着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的确定。实际判断者与理性人之间认知偏差的矫正以及理性人标准的类型化是解决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客观化"障碍的主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