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土地乃民生之本,孕育着人类生命和财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设用地大量增加,政府需要实施的土地征收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同时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进步和稳定。本文通过对土地制度改革与征收程序调整的研究,提出既确保土地征收顺利推进,又使农民的长远利益得到保障,避免因征收造成社会矛盾。
简介:摘要:成片开发征收制度是新法实施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在缩小征地范围的政策取向下,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应用地空间,但也存在现实困境。该项制度与具体公益项目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制度如何进行协调衔接尚未明确,成片开发下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亦需要给予特殊关注与防控。
简介:摘要: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从公共福利的狭隘角度出发,仍然包括了征用范围内的部分土地。通过对土地征收的分析,可以有效缓解土地利用的负外部性,实现“地理共享”的目的,这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要前提。从公共福利本身的发展出发,包括征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并不一定违反公共福利的内容,但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但是,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前四项规定相比,公众对开发过程的兴趣强烈程度很小,存在被滥用的危险。“防止开发中的征用风险,需要事先规划、审批、民主参与、司法审查等外部监督,并在公共产品周围,政府在开发中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提供物质基础,并建立议价采购。”[1]
简介:摘要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稀缺性生产要素,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基本载体。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必然要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无论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的集聚,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新的土地资源。同时,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也是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只有将农村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规模开发利用,才能使农民摆脱土地的束缚,向城镇地区转移,实现农民市民化。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已经成为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矛盾问题之一。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等存在一定制度缺陷,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加速城镇化发展和获得较高土地收益以及满足政绩考核的需要,存在无计划过度征收或强行征收土地的现象,导致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频发,对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乃至小康社会的实现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被更多人广泛关注,在这个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一系列矛盾,那么就需要国家制定出合理且有效的征地问题处理对策,不但能够使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同时还可以达到国有化的目标,本文主要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有效的处理对策供参考。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被更多人广泛关注,在这个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一系列矛盾,那么就需要国家制定出合理且有效的征地问题处理对策,不但能够使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同时还可以达到国有化的目标,本文主要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有效的处理对策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