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在海南东寨港红树林中的天然海莲(Bruguierasexangula)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Sonneratiaapetala)群落区,采用静态箱—气相色谱法和LI-8100A土壤碳通量测定系统,每月6~11日,在6块采样地,分别采集气样和土样,测定了土壤理化指标,测量和估算了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在研究中,对采样点的土壤进行了4种处理,分别为去除土壤中的植物根系、去除土壤中的凋落物、去除土壤中的植物根系+凋落物、保持土壤原状,对比了4种处理下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分析影响天然海莲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显示,天然海莲群落和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的平均CO_2排放通量为(420.0±26.1)mg/(m~2·h),平均CH_4平均排放通量为(29.9±1.4)mg/(m~2·h),人工无瓣海桑群落区土壤的CO_2和CH_4排放通量显著大于天然海莲群落区;植物群落类型,尤其是植物根系,能明显影响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土壤表面凋落物覆盖、土壤养分含量、土壤含水量、气温和降水量都能影响土壤CO_2和CH_4排放通量。
简介:2015年8月14日,在呼伦湖设置采样点,采集水样,分析呼伦湖水体的化学特征,以揭示呼伦湖水化学特征、水体中的离子来源及控制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呼伦湖湖水的pH为9.06-9.23,湖水为弱碱性水,湖东南部水体的pH相对较大;湖水中总溶解固体质量浓度为670-843mg/L,平均值为784.17mg/L,总体上东北部和中部湖水中的总溶解固体质量浓度较大;以CaCO3计的水总硬度为141.80-250.36mg/L,平均值为210.20mg/L,湖水属于硬水;湖水中的优势阳离子为Na^+,其占阳离子总数的80%;优势阴离子为HCO3^-,其占阴离子总数的73%;呼伦湖水体水化学类型为[C]NaⅠ型或HCO3^--Na^+型;湖泊水体水化学特征受蒸发岩盐和碳酸盐岩的控制,水体离子来源不受大气降水控制,主要受蒸发—结晶和岩石风化共同作用,且日益加剧的人类活动对离子组成和来源也有影响;自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以来,呼伦湖呈现淡水湖、微咸水湖不断交替的特征,与区域气候特征存在良好的响应关系。
简介:用室内干土培养法对闽江口芦苇(Phragmitesaustralis)湿地土壤甲烷产生与氧化能力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①在30℃培养条件下,培养5d与培养12d、19d的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具有显著差异(n=8,P〈0.05),而培养12d与培养19d的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差异不显著(n=8,P〉0.05),随着培养时间的增加,湿地土壤甲烷产生率逐渐减小;②不同土层平均甲烷产生率范围为0.0282~0.1233μg/(g·d),0~5cm土层的甲烷产生率最高,与其他土层的甲烷产生率具有显著差异(n=3,P〈0.05),其他土层问的甲烷产生率差异不显著;③在30℃下培养19d后,湿地土壤甲烷产生受到抑制,将培养温度升高至35℃,其甲烷产生率未发生明显变化,而随后葡萄糖的添加,明显地促进了湿地土壤甲烷的产生;④湿地土壤甲烷的产生能力与土壤pH、Eh和全氮显著相关(n=8,P〈0.05),与盐度也存在相关关系,与有机碳含量的相关性不显著;⑤30℃培养条件下,0~10cm土层甲烷氧化能力最强,且甲烷氧化能力与甲烷产生能力密切相关。
简介:通过室内培养实验,研究了自然状态(对照)、外源铵态氮(NH4Cl)和硝态氮(KNO3)的3种浓度输入(1g/m^2、2g/m^2和4g/m^2氮)和互花米草入侵下,闽江河口短叶茳芏(Cyperusmalaccensis)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结果表明,与自然状态下相比,总体上,氨态氮输入促进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甲烷氧化,且随着氮输入浓度的增加,其促进作用逐渐增大;而硝态氮输入却抑制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输入的硝态氮浓度越高,甲烷氧化速率越小;氮输入对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无显著影响。互花米草(Spartinaalterniflora)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高于短叶茳芏潮滩,互花米草入侵使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增加了22.66%。低、高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促进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而中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却抑制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与输入氮的类型、浓度、培养时间和土壤类型等有关。
简介:建立完善的土地二级市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2017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被原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34个试点之一,也是宁夏唯一的试点城市。近两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石嘴山市政府积极稳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了具有石嘴山特色的样本。2018年9月4日,石嘴山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通过了自然资源部验收。11月29日,自治区在石嘴山市召开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推广这一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