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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在举国上下大力整顿经济秩序、开展廉政建设的今天,广大刑法工作者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正确运用刑法武器,坚决、及时、有效地依法惩治单位投机倒把犯罪活动,以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巩固已终取得的改革成果。因此,对单位投机倒把犯罪案件中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地研究,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投机倒把罪 刑事责任 犯罪形式 直接责任人员 主管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
  • 简介:近日,在刚刚闭幕的石泉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度15件优秀代表建议和10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在石泉县十八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上,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12件,件数之多创石泉历届人代会之最;全县42个承办单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涉及办理部门之广前所未有.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先进单位 石泉县 议和 表彰 代表建议
  • 简介:1998年国家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单位在向职工出售住房时,与本单位职工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或房屋置换合同。而出台于房改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的这一司法解释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应予重新审视,人民法院应当与时俱进,正确认识房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准确把握公房出卖的性质,正确看待单位与职工的民事法律地位及两者之间的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将公房出售中的纠纷纳入司法调整的范围之内,及时化解矛盾,确定物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 标签: 房改房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法
  • 简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后新增的罪名。在此之前,1997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设立了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此修正案对该条文作了重大修改,之后通过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分为两个罪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等”。

  • 标签: 滥用职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 罪名 国有公司 事业单位
  • 简介:单位实施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犯罪的情况下,对于单位内部的责任人员能否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否定说”和“折中说”,两种学说均存在固有的理论缺陷且难以解决现有问题;将规定单位犯罪的特殊条款视为具体犯罪的量刑条款而不是定罪条款,并从法条竞合理论出发,将单位犯罪理解为自然人犯罪的特殊表现形式,或许是解决单位犯罪面临的现实司法尴尬的一种尝试性通道,也能避免通过司法摸索来逐个为所有犯罪增设单位犯罪条款的过高的司法成本和立法成本。

  • 标签: 单位犯罪 定罪条款 量刑条款 自然人犯罪 法条竞合
  • 简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提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规定衍变而来,被移植于劳动法中作为区别于用人单位的一个专有概念使用,并以此构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制度。该制度以对“用人单位”范围的界定来判断务工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从而在实质上剥夺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相对于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制度在法律及理论依据、法律实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对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的最佳方式,应是废除一次性赔偿制度,统一实行工伤赔偿。

  • 标签: 非法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 雇主责任 法律适用 劳动关系
  • 简介:在各国预算体系中,“省”这一最高层级的地方预算单位承上启下,连结中央政府和省以下地方预算级次,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如果政府间税收竞争超过合理限度,就有可能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破坏利益分配公平,法律规制税收竞争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而法律规制路径的设计则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亟需理论研究支持。就我国而言,省级预算单位交错充当四重截然不同的法律角色:既包括省以下税收分成规则的制定者、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政策的执行者、省内税收竞争正当与否的裁判者等基于权力的角色,又包括省际或部省县税收竞争的参与者这一源自权利的角色。法律规制税收竞争之所以可能,主要经由规范创制与行为限禁的复合路径,以系统规制发生机理迥异的省内、省际和部省县税收竞争。改进税收分成规则可以避免税收竞争过度,而限制或禁止有害税收竞争,则有助于维持税收竞争秩序。

  • 标签: 税收竞争 省级预算单位 法律规制 法律角色 规范创制 行为限制
  • 简介:横山县电力局,近年来,在省地电公司、市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强化管理为基础,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以市场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服务,使企业效益不断提升,全局各项工作得到健康、协调的发展。

  • 标签: 省级文明单位 横山县电力局 文明企业 “三个代表” 精神文明建设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2月,北京市司法局扶持成立了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4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成为政府主导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该项目被北京市政府列为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第25项工作任务。

  • 标签: 法律援助服务 民办非企业单位 北京市政府 司法局 法治建设 社会组织
  • 简介: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具有密切关联,后者是保障前者实现的基本工具和技术力量。规范隐退论破坏了法治的最低形式限度,也是对法教义学的背离。刑法领域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有罪论,正是规范隐退论与反教义学化的典型代表。如何处理法无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一直以来是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关注的重点,该问题经历了无罪论到有罪论的发展变化与理论争议。然而,有罪论既是对刑法规范的消解,也是对刑法教义学奉现行刑法规范为圭臬之主旨的违背,它破坏了形式法治的安定性,迁就了功利主义却抛弃了规则主义,满足了实用主义但违背了法实证主义。根据中国刑法所采取的大陆法系国家"法人实在论",既然"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确立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依据,因而"法律没有规定单位犯罪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成为必然的结论。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确保形式法治至上,并确立法教义学的基本视角。

  • 标签: 规范隐退(论) 法教义学 单位犯罪 有罪论 无罪论 形式法治
  • 简介:从法律比较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存在着工厂协议模式、劳动者有限参与模式、用人单位单独制定模式。与此相应,也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效力控制模式,三种不同的用人单位规章效力根源说明模式。上述不同模式的存在首先不是逻辑演绎的结果,而是劳资共决观念、工厂协议制度、工会体制以及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传统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我国劳动法律发展过程中,集体自治色彩得到提升,但依然不足以保证用人单位规章的合理性,有必要引入公权力的合理性审查干预。其审查应从有关客体是否属于劳动规章的调整对象,劳动规章的内容是否妥当两个角度展开。目前我国用人单位规章的制定实际采纳了规范理论模式,但其应逐渐向通过工厂协议制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的模式发展。

  • 标签: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 集体自治 合理性控制 工厂协议
  • 简介:康复路市场管理所所长陈玉山、书记干建军,该所现编制23人,党员11名,获得大专文凭和高中职称20人,承担着全市场的管理,服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等职责。倒门所管辖的康复路工业品批发市场建于1984年,南北长980米,宽30米,占地面积30380平方米,主要经营日用小百货、时令小商品,兼管厂家品牌服装,经营品种几十大类,上万个花色品种,日均客流量近10万人次,被誉为“西北第一市”,曾为全国十大集贸市场之一。

  • 标签: 市场服务中心 市场管理 市级文明单位 新城区 西安市 经营品种
  • 简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学研究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 标签: 法律工作者 法学会 广东省 先进单位 法学研究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