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现阶段我国就业的形势依然是比较严峻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无形中加大了我国的就业压力,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业的难度。面对这样的情形,当前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而该形式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青年的社会保险以及就业等方面的现实问题,进而在立足于就业机制的基础上,来满足灵活就业青年在该领域的实际需求。基于此,本文以灵活就业青年的基本状况和灵活就业青年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为切入点,来进一步分析灵活就业青年社会保障制度所存在的现有问题,从而更深层次地探讨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为该领域提供一些有帮助性的建议。
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之后,关于中国青年政策的内容、价值、实践等方面的研究成为竞相追逐的热点。但相关的论述和著作缺少对青年政策正确评价标准的探讨,国内主要的研究集中在旁征博引的内容解读式和高屋建瓴的结果预见式两条路径,且因为政治、社会、学术环境而趋于观点的微妙一致。少数关于青年政策评价标准的讨论则没有弄清楚青年政策评价和公共政策评价的区别。基于中国青年政策正确的评价缺位,研究提出青年政策与时代的契合度是重要标准,青年政策的程序正义是重要评判维度,能否经受实践检验是最直接的判断依据,有益于推动社会进步则是根本性准则,是否具备科学的保障和风险预测机制亦是重要考量,助力青年的国家认同感则是深层的价值评价,以期确立中国青年政策正确的基点。
简介:年龄具有物理性概念、生物学概念、心理学概念和社会概念四种类型,青年年龄也可以分为年代学年龄、生理学年龄、心理年龄和社会年龄四类。从青年年龄的具体操作方式看,青年年龄的界定方式可以分为否定性界定、肯定性模糊化界定与肯定性清晰性界定三种类型。肯定性清晰化界定方式是当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青年年龄界定方式,可以分为基本类型、简单扩展类型、双重或多重区间类型、以及区分性别的双重区间类型等四种表现形式。青年政策年龄是青年社会年龄中最核心、最基础、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青年年龄界定,是社会结构对青年群体的制度化确认,必须凸显现实性、准确性和合适性等主要特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对青年年龄界定为14-35岁具有综合优势,青年年龄的政策确认及其适当扩展有利于青年政策红利的最大化实现。
简介:摘 要:为探究杭州市青年生育意愿,对杭州城市青年群体展开调查研究,最终发现该群体生育意愿出现生育子女数量存在少生趋向;生育子女性别在趋于平衡的同时存在女孩偏向;意愿生育年龄相比过去有所延后;对于生养子女过程中家庭责任的分配趋于公平化;对生育相关问题的思考呈现多样化等五个特征,并剖析其原因。最后从家庭、社区、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大众传媒五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建设积极的社会生育风尚,引导树立合理生育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