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暑去寒来。一份作业即将完成,呈献给读者诸君品读。硕士二年级时,有幸以《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零七年秋季号的责编执笔了当期的卷首语;如今博士二年级,有机会再借编者手记一吐心声。网络法律问题既是现实的,也是理论的。作为目前国内第一个以互联网法学为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发掘这个时代特有的问题,是幸运,更是挑战。有两个数据值得关注:其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数已达5.64亿,普及率首次突破四成;其二,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和天猫2012年总交易额已突破万亿大关。
简介: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更加注重创造价值和降低成本。因此,以“作业”为核心的作业成本计算和作业管理就成为为企业价值增值提供相关信息的方法之一。作业成本计算是时代的产物,它的成本计算方法由“数量基础”到“作业基础”的最新进展,揭示了成本管理会计的发展。作业成本计算法虽然起源于产品成本计算的精确性动机,但是其意义已经完全超越了成本计算精确性要求这个层面,深入到企业作业链——价值链重构,乃至企业组织结构设计领域。总之,以“作业”作为企业管理的起点和核心的作业管理,是企业管理上又一个重大的革命性变革,它预示着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本文拟对传统成本法的局限、作业成本法的特点及应用等问题进行系统的论述。
简介:当前网约车日渐渗透我国客运市场,产生了较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也正在威胁公共交通安全与客运市场秩序。网约车衍生的业态冲突、安全隐患、保险真空等问题亟需国家规制。立法品质不高、行政执法粗暴、司法救济缺位是我国网约车规制的现况。为此,应汲取域外网约车规制的有益经验,推动我国网约车新政的改革。为促进网约车的深度发展,我国应当提升网约车立法的品质。在政企共治模式下,运管部门需积极创新规制措施,地方政府应依法推进探索式实验。司法权对网约车的规制有待强化,我国法院应对涉网约车诉讼作出及时、公正的裁判,以形成平衡客运规制目标与网约车创新发展的诉讼政策。建构合乎法治原则与互联网思维的网约车规制体系考验着我国立法者、执法者的智识,并由此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在互联网时代的现代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