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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个结果
  • 简介: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都是涉及到贷款的犯罪,而且都发生在金融领域。对三罪进行关系上的辨析以及探讨,有利于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区分以及更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规制不同的客观行为。

  • 标签: 转贷牟利 非法使用 非法占有
  • 简介:<正>外高贷款,一般系向外国银行或财团取得,而贷方为保障其自身利益,大都要求申请借贷的外商提供担保人,于是,外商要求其参与的合资或合作企业,或与其合资合作的中国境内单位,或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这就出现了中国境内的有关部门为外商在我国境外取得贷款的投资提供担保的问题。

  • 标签: 被担保人 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 中国境内 自身利益 担保书
  • 简介: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探讨□郑艳丽当前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有关立法滞后,不利于拓展金融公证业务,甚至可能导致原有证源发生萎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虽然对保证、抵押、质押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范了担保行为,但对于抵押担保合同没有...

  • 标签: 抵押贷款 合同公证 公证机关 强制执行公证书 抵押物的所有权 抵押贷款合同
  • 简介:<正>贷款属于银行的投资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风险主要来源于借款的信用不佳,即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为减少风险,在信贷业务中,我国除注重信用担保外,越来越重视抵押担保。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第七条对抵押贷款作了原则规定:"借款方申请借款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 标签: 抵押贷款 抵押财产 抵押登记 信用贷款 抵押权人 信用担保
  • 简介:本文对贷款担保的三种方式:保证、抵押和质押在具体运用中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了探讨,以求能帮助贷款方运用担保维护其合法债权。

  • 标签: 保证 抵押 质押
  • 简介:高利贷款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管理秩序。容易引发新的刑事案件。因此。在刑法中增设“高利贷款罪”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高利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并有非法荻取高额利率的目的。其侵害客体主要是国家的金融政策、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高利率借贷私款并获取了数额较大的暴利行为等。在认定该罪时应注意本罪与他罪之间的界限等问题。

  • 标签: 增设 高利贷款 犯罪
  • 简介:<正>一、关于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是指抵押贷款适用于何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则上讲,抵押贷款适用于各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从贷款种类来讲,不仅适用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生产性贷款,而且也适用于消费性贷款。从贷款对象来讲,既适用外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也适用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但从目前来看,抵押贷款贷款种类上来说还只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生产性贷款,消费贷款基本上没有涉及到。这是由于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消费与生产的关系是通过国家计划用行政指令进行调节的,排斥了市场的作用。企业作为生产的主体,不能通过市场与消

  • 标签: 抵押物 抵押贷款 抵押权人 抵押率 集体福利设施 国有企业
  • 简介:比例平等条款是约定贷款银团就其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债权的清偿与借款的其他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享有平等待遇的条款;比例平等条款项下的债务是借款承担的直接的、无条件的、无担保的、非从属性的、一般性的债务;比例平等条款属于债权性质的约定,具有相对性,其仅在不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范围内具有约束贷款银团与借款的法律效力;比例平等条款的基本功能是在借款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确保贷款银团或参贷行所享有的贷款债权在清偿时与借款的任何其他没有物权担保或法定优先权的债权居于平等地位,该功能在借款人为公司法人、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不同的法律主体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体现。

  • 标签: 银团贷款 比例平等 条款
  • 简介:<正>贷款业务是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也是银行经营风险最集中处。目前迅速发展的抵押贷款,不仅增强了银行资本的抗风险能力,也是解决目前企业拖欠银行巨额贷款问题的良方,它强化了企业的风险意识,有利于改变投资规模软约束局面,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它的顺利发展,是银行转制的关键之一,而发展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则是从法律上保证这项金融业务顺利开展、对市场行为进行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 标签: 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公证 公证文书 抵押物 公证机关 法律效力
  • 简介:贷款证券化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其有效运作和风险控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障.我国现阶段开展贷款证券化存在着缺少专门性立法、相关法制缺位、规定过于笼统、配套制度不足等法律障碍,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建设。

  • 标签: 贷款证券化 法律制度 特殊目的机构
  • 简介: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即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不构成行纪或信托关系,也不能一概视为委托代理关系,定性为委托合同关系最符合其特征并且有利于加强银行职责。

  • 标签: 委托贷款 价值定位 法律性质 委托人 贷款风险 委托合同关系
  • 简介:关于我国银行抵押贷款几个问题的探讨王亦平一、关于抵押贷献的适用范围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是指抵押贷款适用于何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则上讲,抵押贷款适用于各种贷款种类和贷款对象。从贷款种类来讲,不仅适用于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生产性贷款...

  • 标签: 抵押物 抵押贷款 抵押率 抵押权人 集体福利设施 抵押人
  • 简介:企业资产用作银行贷款抵押的几个法律问题聂威企业资产用作银行贷款抵押,是促使贷款企业合理使用资金,改善经营管理的无形动力。同时,也是保证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有效投放的有力手段,因此在经济活动中比较普遍地为贷款企业和银行部门所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

  • 标签: 企业资产 贷款抵押 抵押条款 国有企业 财产抵押 债权人
  • 简介: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三种连带责任保证人.个人和非专业担保法人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金存款有可能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银行对其没有优先受偿权,对贷款的担保并不十分安全.开发商作保证人,具有贷款、借款、保证人三赢效果;但是,其担保范围太窄,仅限于开发商出售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商品住房.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保证人,被保证人要支付费用、这会缩小借款范围;其营业期限不确定、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可能在贷款有效期内终止,这会给贷款银行和被保证人造成损失.

  • 标签: 个人住房贷款 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买受人 开发商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
  • 简介:随着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大批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承包是否就是法定代表?在诉讼中,承包能否作为法定代表出庭应诉?这是目前急待解决的一个法律问题。我们认为,法定代表与承包的法律地位是不尽相同的。其主要表现在:

  • 标签: 法定代表人 法律地位 经营承包责任制 变更登记 章程规定 出庭应诉
  • 简介:案情简介1994年5月3日某物业公司将其管理的2540平方米房屋出租给某保龄球馆作为营业场所,双方订立的租赁合同书约定租期从1994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月租金37元,平方米。承租如逾期15天交租,出租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出租房自保龄球馆承租开始,屋顶就因裂缝而

  • 标签: 承租人 房屋出租 物业公司 出租房屋 质量问题 供电企业
  • 简介:<正>目前,代理制度在我国还很不完善,有关代理的法律规范仅散见于某些经济法规中。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代订经济合同,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发布的《关于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的暂行规定》中规定:“……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消灭后签订合同,未经被代理

  • 标签: 委托代理人 被代理人 代理权限 选任 委托单位 无效经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