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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先进集体(24个)江宁县龙都镇同进村调委会南京市白下区中和桥地区军地联合调解委员会镇江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调委会漂阳市棉纺织厂调委会江阴市璜塘镇符介村调委会无锡威孚马山油泵油嘴厂调委会吴江市七都镇桥下村调委会张家港市大新镇北新村调委会常熟市王市镇民间纠纷调解指导中心海安县仁桥镇谢庄村调委会如皋市如城镇大治街道普济居委调委会‘淮阴县王营镇盐北村调委会淮安市泾口乡刘六村调委会射阳县大兴乡张林村调委会大丰市潘}敝镇东套村词委会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后塘村调委会兴化市林湖乡戴家村调委会丰县首羡乡渠阗村弼委会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西大吴村调委会徐州市九里区拾屯镇杨东村调委会宿迁市宿城区宿城镇项里居委调委会宝应县

  • 标签: 民间纠纷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名单
  • 简介:完善证人作证制度是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的需要。要从方法上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应包括:证人的范围和职责,证人的义务和权利,证人参与诉讼的程序,对证人的保护和补偿等内容。我国应当制定单行的法律─《证人条例》来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 标签: 证人 立法 证人宣誓 证人条例
  • 简介:脆弱证人是指那些按照通常的方式作证会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或不能全面、准确地提供证言的证人。在相关国家,脆弱证人主要包括三类: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按照通常方式作证可能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或影响证言质量的其他证人。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脆弱证人,提高其证言的质量,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脆弱证人适用特殊的作证方式。虽然这在理论上受到了一些质疑,但是这些质疑并不能否定脆弱证人作证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脆弱证人缺乏相应规定,理论界对脆弱证人作证制度也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迫切需要我国确立脆弱证人作证制度。

  • 标签: 脆弱证人 作证方式 对质权
  • 简介:<正>一九九五年二月七日原无锡市郊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张某同冯某为报复而雇佣他人杀害证人曹月明。①一九九五年年一月又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村干部谋杀农民案”,即农民陈重申因村

  • 标签: 证人 法律保护 信访工作 被告人 被害人 证人保护
  • 简介:<正>共犯能否兼作证人?有的同志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共犯“可以既是被告又是证人这样的双重身份”.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持上述观点的同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的规定,认为共犯既然知道案件的情况,就有义务作证,就应成为同案犯的证人.我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共犯中的举发虽可以发现和证实其它犯者的罪行,但对同案处理的共犯来说,并不能由此而得出,共犯甲就是共犯乙的证人,或互为证人.这是因为.一、从共犯与证人的诉讼地位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共犯属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证人属其它诉讼参与

  • 标签: 作证人 证人的义务 被告人 作证的义务 同案犯 刑事诉讼法
  • 简介: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权利、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具有重大意义。由于我国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人身利益和经济利益保护制度不够完善,刑事审判过程中证人出庭率普遍底下。虽然修订后的刑诉法增加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和保障证人出庭作证,但这些规定还比较笼统,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进一步加以完善。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人出庭 证人保护 制度完善
  • 简介:刑事诉讼中,证据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的根据,证人证言是其重要证据。由于我国立法上尚有不足,证人到庭作证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某些做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法律制度。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据 证人 出庭 规范化
  • 简介:如果说证人因为作证会面临身体和生命的威胁和社会安全的丧失的话,那么,证人因为作证而随意受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刑事追诉,则会导致其法律安全受到损害。论文对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随意追诉证人的问题作出了分析,解释了问题产生的成因,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 标签: 证人保护 追诉 作证 刑事 法治 检察机关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理论一直以来以中立证人观规定、理解证人,也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作为判断证人证词证明力的重要方法。其实证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方式上与案件或当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中立的证人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设想,同时与现代诉讼制度改革是异质的。为此,应在反思传统中立证人观的基础上,确立与之适应的证人评价法,这就是矛盾评价法。

  • 标签: 证人评价 中立证人 矛盾评价
  • 简介: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对于保障被告人的对质权、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长期以来,刑事证人不出庭、仅提供书面证言成为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顽疾。为解决这一问题,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并完善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但是,如不直面我国司法体制中更深层次的问题,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依然摆脱不了被虚化的命运。

  • 标签: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虚化 防范
  • 简介:英美证据法对于证人资格、证人的作证能力和容许作证的范围、证言可信度的加强、证人可信度的检验以及交叉询问等事项,均作了比较详细的规范。《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601—615条,基本上就是关于这些事项的规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英美在这方面的制度,既有助于了解我们自身,也有助于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因此,本文以英美普通法为背景,

  • 标签: 证人资格 作证规则 证据法 作证能力 交叉询问 证据规则
  • 简介:<正>设立保证的债到期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否越过主债务人而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是设立保证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必然遇到的问题.我国立法对此规定不甚明确,理论界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大部分学者认为,保证人应一律对主债务的不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不存在先诉抗辩权的问题;有的学者则主张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但未提及对先诉抗辩权作何限制。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应赋予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同时对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作严格的限制。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 主债务人 债权人 连带责任 清偿能力
  • 简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建立,被誉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但由于立法者在立法思想上的相对保守以及立法能力和立法技术上的明显不足,新刑诉法确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证人出庭的范围、强制证人出庭的手段以及证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等基本制度面,都遗留下了一定的缺憾和问题。由于我国司法现实的复杂性,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可能在实践中产生制度空转甚至制度反转效应,使得促使证人出庭的立法目的落空。

  • 标签: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证人出庭 直接言词原则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 简介:南京“职业目击证人”的出现引发了众多讨论。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这类以获利为目的的“证人”是具有证人资格的,他们收取报酬也不违背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类证人的出现固然是由于我国现行证人制度存在某些缺漏,但更深层次的社会根源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发生的一些变化,如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经济人“意识在人们头脑中的觉醒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下岗压力。

  • 标签: “职业目击证人” 法社会学 证人资格 市场经济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定权利。具体包括三种:一是保证人基于保证债务而享有的一般债务人的抗辩权;二是保证人基于被保证债务而享有的属于主债务人的抗辩权;三是保证人基于自己的独特的保证地位而享有的专属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

  • 标签: 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 主债务人 保证债务 《担保法》 人的财产
  • 简介: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主流倾向和普遍共识。但是,究竟有多少证人能够“依法”出庭作证?调查表明,证人不出庭作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证人为什么不出庭?不出庭作证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吗?通过对某法院三年案卷的检索调查,以及对我国五省区九家法院159位法官的问卷调查,从实证研究的视角,分析、论证了证人“为什么不出庭”作证。

  • 标签: 证人不出庭 法社会学 书面证言 诉讼制度 证据法 中国
  • 简介:赋予证人一定条件下的拒证权是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在这方面立法欠缺的现象,本文通过分析有关证人拒证的立法例,设立拒证权制度的法律理念,并为建立我国刑事诉讼证人拒证权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

  • 标签: 拒证 拒证权 证言豁免权
  • 简介: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协议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保证合同无效,无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责任如何认定?本文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保证合同无效的确认1.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亦无效。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成立为先决条件的,它随主合同的成立而成立,或成立于主合同之后,所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这是因为保证合同一方面保证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在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应保证其履行或承担责任。主合同是确

  • 标签: 无效保证合同 保证责任 保证人责任 合同无效 担保法 主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