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达到所从事鉴定业务的基本配置标准和要求,根据《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2006年11月29日,司法部下发了该配置标准。该配置标准按照鉴定类别逐项分别提出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既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也是检查、评估的依据。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达到该配置标准中对所申请鉴定项目仪器设备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经登记并公告的鉴定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的要求。
简介:经多年建设,我国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趋于完善,对档案的刑法保护力度显著增强,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呈现出全面性、严厉性和操作性的特点。但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着对国家档案一般含义理解不一致、对国家持有的非国有档案和国家档案复制件的性质认定不统一等问题需要解决。法律规范体系不够科学、刑法保护范围还不够宽、相关制度规定互不衔接等不协调的地方需要完善。
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档案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档案管理工作由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指令逐步步入法制化管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不仅是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影响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加强新时期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为了改变档案工作单纯依靠政策指导和行政手段管理的状况,国家加快了档案立法步伐。1987年9月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档案法》1996年7月5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档案法》是我国档案领域第1部法律,自1988年实施以来,在保障、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6年修改后的《档案法》,对社会各方面、档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各类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档案法》...
简介:自《档案法》颁布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全面开展了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使档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取得显著成绩。到目前为止,已有35个监狱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其中国家2级先进单位5个、省级30个。1992年我系统档案管理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和黑龙江省先进单位,1996、1997年度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集体,1999年获黑龙江档案管理先进集体。(一)领导重视,层层启动,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在贯彻落实《档案法》中,我们注重抓几个层次的思想启动,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促进这项工作的贯彻实施:一是领导干部亲自抓。几年来,档案工作能够取得长足进展,主要是各级党委对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结果。省监狱局每次召开档案工作会议,局领导、办公室主任都到会讲话,对档案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对基层单位在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中遇到的资金等困难,局领导亲自与这些单位主要领导协调,有力地保证了这些单位按时完成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任务。局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时,主动深入到监狱的档案室,听取档案工作汇报,询问档案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更高的要求。基层监狱党委也把档案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