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公司法律规范适用类型化思维的合理性从公司发展史看,公司组织形式呈现出多样性态势。公司法的首要功能是为商事企业提供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通过塑造普遍适用与方便使用的公司形式,公司法帮助企业家轻松自如地借助公司组织媒介开展交易活动,从而降低商事活动的交易成本。①公司法这一调整功能的实现有一个从经济世界向法律世界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有赖于运用法律世界所包含的概念和范畴去描述我们所面对的经济世界,在这一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便是公司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在法学和法律实践中,重要的不是逻辑,而是通过规范实现法的意义和目的。借助法律规范实
简介:<正>一、美国权益融资的法律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判例性,但在美国,其证券立法上却采取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各州的"蓝天法"及自律性规则,由此构成了相对完善的证券法体系。在权益融资的金融工具上,美国法律确认了多种金融工具,美国公司在进行权益融资时,股票、权益证书、认购权或期权等都是合法、实用的工具。法律同时赋予美国公司对融资工具有较大的设计自主权。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5条规定:"每个公司应有权设计和发行该公司章程所设定的股份数量。该股票可分成一个或数个类别。任何或每一个上述类别可由具有票面值或无票面值的股份组成,并具有公司章程应设定的类称,优先权、限制及相对权利。公司章程可在与本法令不相抵触的范围内限制或取消
简介:“南京版权培训班”是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85年11月6日至2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举办的全国性版权培训班。自1982年5月,我国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次全国性的版培训班之后,曾与外国合作办班大大小小共8次,此后又在全国各地举办过若干各种类型的版权培训班,都有成果的。尤其是1985年11月在南京举办的版权培训班,对进一步了解国际版权情况、培养我国版权专业干部、普及版权知识,促进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有着委重要的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官员和参加授课的外国版权专家,对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和学员们的学习精神非常满意,曾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