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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公布的22号指导性案例开始,法院受理的先行行行为案件数量呈迅速上升趋势,该指导性案例成为各级法院司法审查先行行行为案件的判例指导,但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只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行政行为的"原因"和"结果",并没有以辩证法的眼光关注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动态"联系。在实践中后续行政行为与先行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复杂且特殊,而以对典型案例中所遇到的问题为基础构建的"吸收说",有利于对先行行行为的性质认定以及法官裁判的同一性。

  • 标签: 后续行政行为 先行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行为
  • 简介:行政行为成立与其成立或构成的要件是分不开的,其核心意义在于判断某种行为的“行政”属性。我国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素)一般包括主体要件(素)、权力要件(素)、意思要件(素)和法律效果等要件,行政行为成立时,这些要件必须同时具备。这种理论导致现行的行为成立理论与实践陷入困境。为此,有必要重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将权力要件视为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主体要件、意见要件和法律效果要件勿需同时具备。

  • 标签: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成立 困境 检讨
  • 简介: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中的"执行"并非仅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强制执行,而应重新厘定其涵义;"是否停止执行"有不同的模式选择,选择何种模式与其背后的价值取向有关,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选择"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停止执行例外"的模式,既存在理论上的缺失,也难于在实践中具体落实,需要进行反思与重构.

  • 标签: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不停止执行 停止执行 模式选择
  • 简介:保障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是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的重要内容。在对人民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梳理需要特别保护的失信被执行人权利范围、分析当前执行工作中对这些权利保护的不足,并立足于如何确保执行的正当性,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权利的保护。具体建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完善,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权利保护法律依据的具体化。二是合理适用惩戒措施,准确选择和适时调整惩戒措施,以求实践对失信被执行人权利的精准保护。

  • 标签: 失信被执行人 惩戒措施 权利保护
  • 简介:行行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的、普通的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实行行的自然结构要素仅为心素与体素。在实行行的规范形式上,实行行的构成要素有:方法行为、目的行为、本质行为、职务行为、违规行为,单纯性要素、选择性要素、合并性要素;实行行的整体构成表现为:单元型实行行、多元型实行行,提升的实行行、纯正的实行行、扩展的实行行,单人的实行行、聚众的实行行

  • 标签: 实行钉为 自然结构 规范结构 犯罪行为
  • 简介:户外骑行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它吸引了各个年龄层次的人参与,通过网络召集与现实结合的方式,户外骑友一起骑行,可以达到健身、旅游、走进户外、释放自我、丰富生活、结交朋友、挑战极限等目的。在骑行路线选择上,多选择通过性好、有一定安全保障、沿途风景可观赏性强的路线。

  • 标签: 骑行 骑友 行为特征 路线选择
  • 简介: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行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行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行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 未遂 正犯性
  • 简介:行行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 标签: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该当性 未遂犯 因果关系 间接正犯
  • 简介:行政执行效能是执行主体进行执行活动所要实现的应然结果,是执行主体执行的方向。执行主体是影响行政执行效能的主导因素,科学界定行政执行效能的内涵,有利于引导执行主体的行为指向与行政效能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执行主体的行为在自身经济人特性、落后的思想观念、不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影响下,常常偏离行政执行效能的基本要求,导致执行效能低效或无效。应从强化责任感、树立法制观念、树立群众观念、完善执行责任追究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入手,规范和引导执行主体的行为,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其主体作用,提高执行效能。

  • 标签: 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效能 行政执行行为
  • 简介:某县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撤销该县工商行政机关(工商行政机关是省以下垂管机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随后,县工商行政机关向县法院申请执行本机关作出的但巳被县政府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县法院审查认为: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虽被县政府依法撤销,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县工商行政机关依据上述法律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巳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议,而相对人不向有权复议的机关提起行政救济,而向某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某县政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其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对处罚不具有约束力。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没有向有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处罚规定所确定的义务。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因此,县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对县工商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本案的违法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标签: 行政复议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 已撤销行为 执行工作 行政复议法
  • 简介:犯罪实行行的着手是行为人在犯罪意图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 标签: 着手 主观说 客观说 折衷说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刑法信条学中,过失犯罪经历了从前妻的孩子到最受宠爱的孩子的变化",德国学者罗克辛教授在论及过失犯罪理论时曾经借用一位学者的话这样写道。而正是这之后学术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日益青睐,过失的实行行这一课题开始被提出并引起了众多刑法学者的研究兴趣,相关论著逐渐增多,理论亦日臻完善,其中以日本、德国刑法学界为典型。与此相反,中国刑法学界对过失犯罪理论的关注程度向来不高,且多是针对犯罪过失这一主观要件的理论探讨,对于过失的实行行的概念则少

  • 标签: 实行行为 过失犯罪 新过失论 不作为犯 德国刑法学 结果无价值论
  • 简介:社会相当性理论作为社会行为论的一种,既是解决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依据的理论武器,也是犯罪实行行判断标准的理论依据。社会相当性理论不仅考量行为所造成的结果的恶,同时更侧重行为本身的恶。因此,相对于单纯的法益侵害说和规范违反说,在解释实行行的刑法意义上更有说服力。

  • 标签: 犯罪实行行为 社会相当性理论 社会行为论
  • 简介:针对新基金不断发行而基金公司和基金行业的资产规模停滞不前这一奇怪现象,实证分析资金流与新基金发行的关系、新基金发行的影响因素、新基金发行的影响作用等问题,研究发现:虽然新基金在当期比老基金更能吸引资金流,但新基金的发行会引发同类型老基金资金的流出,因而新基金发行只不过是一场“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并不能使基金公司和基金行业的资产规模得以扩大。然而,如果基金公司不发行新基金,其市场份额就会被其他公司的新基金抢走,因此基金公司为了“跑马圈地”被迫竞相发行新基金,企图通过发行新基金来改变其市场弱势地位。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的行为虽然能在短期内提高市场份额和业绩,但从长期来看这一作用并不明显,甚至可能损害基金公司的业绩。要实现基金公司和基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正确的途径是提高基金业绩而不是发行新基金。

  • 标签: 新基金发行 基金资金流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结构 基金家族利益输送 开放式基金
  • 简介:关于先行行的范围,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论。笔者认为,先行行既可以是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合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先行行可以是作为,但不可能是不作为;先行行不限于有责行为,还可以是无责之行为;增高原有之危险程度的行为是否是先行行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标签: 先行行为 不作为 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