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舞蹈与绘画的紧密关系,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时期的《舞蹈彩陶纹盆》。秦汉至宋辽时期的画像石、画像砖、墓室壁画中也有大量的舞蹈人物,这些视觉图像形象地记录了当时舞蹈的基本情况。但舞蹈却终究没有在中国画的题材中占据一席之地,较早的有迹可循的是五代时期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此图中有舞蹈的情节,但也是作为配景出现的,舞蹈并不是画面的中心与主题。舞蹈题材的中国画之所以少见,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流传下来的卷轴绘画数量有限;另一方面可能是人物画兴盛、繁荣的时间太短。因此,在宋以后的中国画中很难找到舞蹈题材的作品。直至近现代,才有了叶浅予、黄胄、杨之光等著名画家创作了很多舞蹈人物画,他们的作品各具特点,风格鲜明。叶浅予笔下的舞蹈、戏剧人物有着浓浓的漫画、生活速写的特点,画面一般以独舞为主,先勾勒然后平涂填色,用线严谨准确,整体上呈现出清新淡雅、生活性很强的艺术特色。黄胄的画更多的是新疆舞蹈人物与场景,技法多以速写加彩墨为主,重复性的速写线条造型撑起了整个画面,画面给人潇洒奔放、场面宏大、笔墨飞扬的视觉感受。杨之光的舞蹈人物以“没骨画法”为之,造型严谨,人物的“没骨画法”与表现服饰的有力线条形成了恰到好处的互补,别有一番韵致。
简介:书法艺术的本体理论研究一直是中国书法理论研究的重点,本文则就书法艺术的“表演性”进行一些探讨。作者认为书法艺术具有同其他的表演艺术相类似的地方,具有一定的“表演性”。在未来除了研究书法本体外,随着各类“书法表演”活动的不断开展,书法的“表演性”和“书法表演”等相关理论的研究也将成为今后书法理论研究的一个方向,并且该方向的理论研究将对书法艺术大有裨益。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用《诗大序》引出作者关于书法“表演性”的疑问;第二部分作者从“表演”的含义出发,通过同表演艺术的比较,较详细地论证了书法具有一定的“表演性”;第三部分作者论述了当代“书法表演”的两种类型趋向和时代对书法表演的要求;第四部分作为小结,作者论述了重视“书法表演”理论的三点意义:1.扩展了书法艺术的艺术性;2.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了书法艺术;3.能将“伪书法表演”和“书法表演”相区别,净化并促进书法艺术。
简介:彭作飙,又作标,号方壶,1972年生,山东临沂人。1993年入浙江美术学院国画系书法专业学习,受业于刘江、章祖安、陈振濂、祝遂之、王冬龄诸师。
简介:收藏综合媒材8件由香港汉雅轩画廊、石雕2件由德国皮尔马森斯市、石雕2件由台湾金宝山、石雕1件由天津开发区、石雕2件由桂林愚自乐园收藏。版画120幅由德国科隆、美因茨、亚深画廊及私人购藏。
简介:朱天曙1974年生。1996年毕业于扬州大学,获史学学士学位,2000年考入南京艺术学院,先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现为《书法》杂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