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困难和问题,对社会矛盾作出了清醒而准确的判断,并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当下,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关键是要客观和冷静地看待,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的原因,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
简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依赖社会规范,但作为现代社会主导规范的法律并不完全具备社会规范的特征,这就决定了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问题上的局限性。潜规则是指在某一阶层或小团体中通行的,以权力和人情世故为中心,对法律进行便利化操作和私益化运作凝练而成的社会规范。它不同于民间规范,是中国社会建构和理解法律的独特方式,是当代中国真实规范状况的表征。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潜规则能够维持局部的社会秩序,通过作为立法渊源和填补法律缺漏的竞争性因素而化解法律与社会矛盾;同时,潜规则影响着人们对待社会矛盾的心态,并可以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的介质和渠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解释产生影响。拒斥多于认同是时下对待潜规则的理性态度,但应大力凸显潜规则在构筑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可能价值,才能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
简介: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究竟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和解决,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探索过程。直到毛泽东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这个问题才在认识方面有了历史性突破,在实践方面有了根本性解决。毛泽东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两类矛盾学说,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动力论和直接动力论。在此基础上,毛泽东探索以体制改革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途径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