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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个结果
  • 简介:软件最终用户责任问题曾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本文在界定最终用户范围的基础上,从平衡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对最终用户责任涉及的一些问题,如最终用户承担责任的原因,合理使用等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关于最终用户责任相关规定是合理和适当的。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平衡 合理使用
  • 简介:<正>1.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公布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保障电话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活动,适用本规定。

  • 标签: 信息登记 电信业务经营 信息保护 信息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密管理制度
  • 简介:让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近年来.泸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双满意”活动,于2000年1月被省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6个人民法庭中有4个被县人大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庭”称号,8名干警被省、市政法委、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法官”。为了让人民群众更满意。2001年12月初.泸县法院新一任领导班子决定在全院开展“迎新春、创满意”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除非具备法定理由,不让任何一件案件过春节”。该项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衷心拥护。

  • 标签: 法院 泸县 司法公正 审判工作 办案质量 工作作风
  • 简介:<正>网络用户个人数据的民法保护是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而出现的一个新型法律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网络用户的个人利益,还攸关各国网络产业的长远发展,因而日益引起了各国法学界的高度重视。在赋权的基本思路下,网络用户个人

  • 标签: 个人数据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利益 民法保护 人格利益 所有权人
  • 简介: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最终用户享有安装权、备份复制权、修改权。笔者从软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软件的销售和使用情况出发,分析了这三种权利设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认为应当本着扩大软件最终用户的权利,限制合理使用范围的原则,明确界定这三项权利的范畴,扩充规定软件最终用户享有运行权和出借权。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软件著作权人 软件
  • 简介: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伟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树立了邓小平故乡人民法院良好的法制形象。作为长期战斗在法院执行工作第一线的张伟,爱岗敬业,锐意改革,执法如山,不断提高执行艺术,仅近3年来,所在庭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6件,标的3.5亿多元,执结311件,标的2.6亿元,执结率达90%。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法律尊严。

  • 标签: 人民满意 法官 标的 执行局 执行案件 执行工作
  • 简介:本文首先解释了与软件最终用户侵权责任有关的几个概念以及在我国立法中的规定,然后从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角度分析了这一规定的合理性。结论是,追究软件最终用户的侵权责任是必要的,但是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在对软件著作权人进行保护的同时应当予以适当的限制,尤其是应当防止知识垄断,以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以及国家的利益。

  • 标签: 软件侵权 最终用户 合理性 利益平衡
  • 简介:<正>1.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公布2.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服务提供者 管理办法 行政法规 用户个人 信息安全
  • 简介: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协议是一类新兴的合同,其法律规制关系着对作为新型消费者的用户之权益的合理保护。就性质而言,用户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其条款规定应具有"明示"性。除以增进用户利益为目的,运营商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协议条款。运营商应负有服务说明义务、告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应有区别地对待不同情形下免责条款或禁止性条款的效力。

  • 标签: 用户协议 网络运营商 网络消费者
  • 简介:2001年上半年,美国微软公司、美国奥多比公司、美国赛门铁克公司和美国欧特克公司等4家世界著名软件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软件最终用户。由于上述4家公司在起诉时仅提交了一份由香港调查公司出具的暗访报告,浦东法院以其基本证据不具备形式要件而要求当事人继续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此后,微软等

  • 标签: 软件最终用户 中国 美国微软公司 美国奥多比公司 责任界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简介: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把控申接待工作作为展示检察工作文明接待的示范“窗口”,以“树文明窗口的好形象,做群众的贴心人”严格要求自己,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4次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去年5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 标签: 文明窗口 群众满意 形象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示范窗口
  • 简介: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不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及时研究决定。从827件代表建议中遴选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农村医疗卫生问题、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城市公交问题、民生工程实施长效机制问题、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 标签: 主任会议 人民满意 人大常委会主任 督办 成员 融资难问题
  • 简介:我国现行(公法)立法在ICP应对用户言论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上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却规定了ICP应对用户言论进行全面审查,并且在被禁止言论的判断上采取了非常宽泛的标准,因此实际上是对ICP规定了过高的注意义务。从网络和ICP的特性、ICP在网络言论法律关系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用户言论自由保护等角度出发,立法应该明确排除ICP对用户言论的全面审查义务,并且在被禁止言论的判断上采取“明显属于”标准。

  • 标签: 过错责任 注意义务 表达自由
  • 简介:手机作为网络终端设备,具备了网络终端的一切基本特征.当我们把无线网络中的手机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时,就会发现,无线网络终端用户是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弱势群体.文章分析了网络电信服务中消费者弱势地位加剧的原因,并对网络环境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进行了有益的探究.

  • 标签: 手机用户 弱势群体 法律保护
  • 简介:以实证案例为样本,可以发现格式条款的形式性规制在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存在不足,无法有效过滤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呈现裁判冲突、司法适用混乱的现象。这主要由网络合同的特殊性、实务对理论掌握的不足所导致,亟须从传统信息规制转向以内容规制为中心。在内容规制的范式选择上,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根本性审查规范构建抽象标准,具体列举不公平格式条款的类型,从而构建我国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格式条款的黑名单与灰名单。在内容审查的双重体系下,遵循从具体到抽象的审查顺序,使理论充分服务于司法实践。

  • 标签: 格式条款 网络平台用户协议 形式性规制 内容规制
  • 简介:现任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榆察长王志金每每蜕起如何治检,部是那句老话,“只要充分尊重、理解、体贴当事人,以高度负责的真诚态度,透明、公开、公小地执法办案,就能赢得当事人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在他的带领下,该院获得2010年辽宁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称号。

  • 标签: 满意度 透明度 人物 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 2010年
  • 简介: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是吸引人才和资本、增大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2015年初召开的界首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我领衔提出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转变职能,探索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拓畅了经济发展环境的“绿色通道”。

  • 标签: 代表建议 经济发展环境 “绿色通道” 经济发展软环境 重大项目建设 区域竞争力
  • 简介:互联网平台支付行业迅速发展,支付风险日益增加,用户权益保护亟待解决。用户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基石,我国既不能挫伤平台经营者的发展积极性,又需要将用户权益保护上升为互联网支付法律的立法宗旨,健全完善具体的规则。鉴于平台与用户的实力差距,对用户进行倾斜性保护,明晰客户备付金孳息归属并以法律形限定让用户享有该笔孳息所带来的利益的形式;廓清平台差错支付责任,避免平台经营者以格式合同加重用户责任;将信息披露形式法定化,强制平台履行义务;探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牵连致损责任承担,平台不能证明用户过错应该承担责任。

  • 标签: 互联网平台支付 用户权益 法律问题
  • 简介: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把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努力畅通代表意见反馈渠道,取得了良好效果。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提出的批评、意见,均无涉检事项。在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工作评议中,检察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肯定。

  • 标签: 检察工作 人民代表 “一府两院” 区人大常委会 联络工作 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