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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个结果
  • 简介: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公司责任公司成员责任的分离,股东作为投资者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除了其投资之外的进一步的责任。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调动潜在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发展规模经济、促进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功不可没。有学者曾指出:“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社会最伟大的独一无二的发现。”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有限责任改变了整个经济史。有限责任制度的发明,给近现代社会的商业活动注入了巨大活力,带来了世界经济的空前繁荣,也使得人们投身于商业的热情高涨。

  • 标签: 有限责任 债权人利益 公司人格否认
  • 简介:2011年5月,北京金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悦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北京长信汇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公司)继续履行《写字楼租赁合同》,将海淀区苏州街79号的金洲大厦第三层房屋腾空后交还给金悦公司使用,并赔偿金悦公司经济损失。长信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写字楼租赁合同》无效,判令金悦公司将金洲大厦第一至二层房产腾空并交还长信公司

  • 标签: 北京市海淀区 有限责任 租赁合同 投资咨询 物业管理 公司
  • 简介:2015年第四期的《中国公证》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如何办理已故股东遗留在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继承权公证》的文章。该文中,作者首先指出了《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12条规定中“……当事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公证机构为其办理继承股权公证”的表述有待商榷,然后分析了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股东资格,继而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区分继承,即办理已故股东遗留在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继承权公证时,应区分是办理继承股东资格公证,

  • 标签: 自然人股东 继承公证 有限责任 公司权益 继承权公证 死亡
  • 简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注销是一种退出机制,因为其不以退出股东同意为前提。因此,为了防止剩余股东的"肆意行为",股权强制注销的适用条件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公司章程自治、补偿金支付等问题都与股权强制注销适用前提密切相关。在此过程中,一方面需要遵守法律各项规定,另一方面也需要尊重股东个人意思自治。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注销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判例以及学术论著中也有诸多讨论。如果公司章程缺乏明确规定,则股权注销的生效时间与补偿金支付之间的关系也是争议焦点。但是,依据2012年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最新的判例,占主导地位的"条件说"已被否定。股权强制注销以后,在剩余股权面额和公司注册资本之间会形成一定的差额。2008年《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改革以后,该问题的解决途经再次成为讨论焦点。于此情形下,为避免违反《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5条第3款第2句,三种途径会被考虑,即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剩余股权面额以及新设股权。无论是股权强制注销的适用前提,还是法律后果,"利益权衡"始终是贯穿整个过程的主线。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注销 公序良俗 意思自治
  • 简介:北京三月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的单位现有项目前期工作人员213人,项目后期工作人员183人公司依托先进的管理理念,形成了从方案策划,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视频制作,多媒体技术运用,讲解词撰写,讲解员培训、展厅布展制作及施工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

  • 标签: 有限责任 文化传播 职务犯罪 成果展示 公司 北京
  • 简介:股权是与物权并列的新型权利,二者在性质、公示及变动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公司法解释三》第27条肯定"一股二卖"适用善意取得,但仅规定参照适用《物权法》第106条,造成该条的适用过于宽泛,股权的诸多特质往往被忽略。事实上,严格依循股权特质与善意取得法理,"一股二卖"中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形极为狭窄:一方面,股权变动应采行债权形式主义模式,这一模式下善意取得的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与此同时,在股权独特的双重公示制度下,任一公示形式都无法独立承担起准确表征股权的角色,难以满足善意取得的权利外观要求。另一方面,从构成要件上而言,股权应采动产善意之认定标准,要求受让人不知登记错误且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并且须适用"诱因原则",充分考虑真实权利人的可归责性。结合前述公示形式、股权变动模式及公司法上的严格转让程序可知,后受让人要越过层层障碍来构成善意取得,着实困难。在现行法体系下,"一股二卖"乃至整个股权善意取得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 标签: 善意取得 一股二卖 权利外观 变动模式 诱因原则
  • 简介:公司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细织形式。如今,公司对国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公司更像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因此公司应更加注重自身的内部发展和社会的外部协调。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促生了新的、更多的不适应、不协调因素,公司的传统型营利模式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公司 社会 责任
  • 简介:君乐美家具有限公司是集销售、制造、科研于一体的家具综合企业,1959年建厂,1994年公司成立,下设君乐美家居广场和君乐美床具分公司。君乐美家居广场秉持“诚实守信,顾客至上”和“始于消费者需求,终于消费者满意”的经营理念。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 家具 有限 石家庄 先行者
  • 简介: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过于原则,不能适应司法裁判的需要。通过对股权转让纠纷的类型化进行梳理,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股权转让违约诉讼、股权转让侵权诉讼、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诉讼等疑难问题以及司法适用进行梳理研究,可以提出涉及股权转让纠纷法律适用的片段建议。

  • 标签: 股权转让 合同效力 司法适用
  • 简介:出口退税是我国为鼓励出口而采取的措施.本案并不存在没有真实货物出口而假冒出口的情形.出口方有权获得出口退税款。本案所涉外贸代理合同约定了出口退税款由外贸代理人支付给委托人的条款.该条款是当事人关于出口退税款再分配的约定.系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的有权处分,该合同不应因此被认定为为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这一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合同.不应因此被认定无效。外贸代理人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当依约支付给委托人。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科技集团 出口退税款 公司 有限 外贸代理人
  • 简介:双方当事人明知所发送的电子信息为商业广告性质.却无视手机用户群体是否同意接收商业广告信息的主观意愿.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息,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所发送的短信息应认定为垃圾短信,其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所涉价款属于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应予收缴。

  • 标签: 无线网络技术 合同纠纷案 网络服务 无锡市 公司 有限
  • 简介:本文论述了德国股份法中董事会责任的改革需求。一方面,经营判断规则在实体法层面上很大程度上致力于提供必要的企业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在责任请求权的执行这一层面上存在巨大逆差。尤其迄今对股东以股份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诉讼,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向董事会提出相关请求的激励仍较小。本文主张多方面的优化,同时也主张责任减轻,即通过公司章程预设责任减轻的可能性。

  • 标签: 机构责任 董事会 经营判断规则 股东诉讼 重大过失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险
  • 简介:当事人对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均可以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主张。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理由"与第三人相关,而补充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结果"与第三人相关。两种诉讼当中均存在着"被告型第三人与辅助型第三人相互转化"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补充责任诉讼性质实际上为代位诉讼,进而不适用典型补充责任中所具有的"先诉抗辩权"规则。我国司法实践当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诉讼"情形实质上是利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原理来进行权利救济。

  • 标签: 不真正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先诉抗辩权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
  • 简介:由于权利人对涉案歌曲公证取证的过度简化,导致其未能举证证明被告的涉案行为符合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其未尽证明责任。一审法院根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权利人通过嗅探软件下载涉案歌曲即可证明被告向公众提供了涉案歌曲,存在错误,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 标签: 高度盖然性原则 构成要件的证明标准
  • 简介:物业服务合同中,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债务内容时,应当根据缔约的背景环境,综合合同约定、交易习惯等诸多因素对当事人意思进行解释,进行具体化地判定,而非完全取决于合同性质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有法定依据也得到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债务是方式之债,应重点考察其服务本身和履行过程来判定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若该违约中介入了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应采“合同构成”之合同拘束力理论框架作为分析工具,考察“防止第三人侵权”是否落入债务人自愿承接的债务内容中,以决定债务人可否免责,方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其风险配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用区域负有防范第三人侵害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得免责。合同法第121条应当限缩适用。

  • 标签: 物业服务 给付 第三人侵权
  • 简介:航空产品责任主体是航空产品责任诉讼首要解决的问题,该主体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受害人权益是否充分保护和纠纷是否得以顺利解决。该主体具有天然的国际性,同时其因交织航空运输责任与产品责任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航空产品责任主体不仅包括一般商事关系的私法性主体,而且还包括负有检测、适航监管责任的公法性主体。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立法及司法实践对航空产品责任主体呈现出扩大化解释的趋势,其目的是顺应国际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人本化发展的价值取向,我国相关立法完善应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 标签: 航空产品 产品责任 法律关系 责任主体
  • 简介:对于民法过失责任的理据,报应型公正的问题在于它忽视了对损害的弥补;当代人对亚里士多德矫正公正新的诠释,亦没有给出过失责任的直接依据;功利主义无法逻辑地解释过失责任中的"内部运气"与"外部运气";康德的普遍法原则和目的亦无法证明为什么过失责任必须以"损害结果"为必要条件。过失责任的依据,须在分配公正的框架下考察。分配公正考虑的是好处和负担的分配,其解决的问题是:"要想实现这样的分配目标,应当给予主体法律上的自由还是相反。"社会的最终分配目标总是对法律责任的设计模式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过失责任亦不例外。

  • 标签: 过失责任 严格责任 报应型公正 理性人标准 矫正公正 功利主义
  • 简介: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负责提出利己的要件事实(即"行为主张责任"),否则承担败诉的后果(即"结果主张责任"),其法理包括了主张责任的对象、主张责任的分配、主张的具体化及主张具体化的缓和、结果主张责任的承担等等。作为从辩论主义基本命题中衍生出来的概念,主张责任理论的建构紧密地依托辩论主义的原理,因此,伴随着现代社会对辩论主义的修正,促进诉讼和防止突袭等现代民事诉讼价值观也显著地体现在主张责任理论之中。

  • 标签: 辩论主义 诉讼主张 要件事实 审前准备程序 释明 间接事实
  • 简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网店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该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时,在具备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条件的,应当承担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网络媒介平台在被侵权人行使通知权利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于造成的损害扩大部分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承担附条件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行为是竞合的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其中的从行为人例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否则不承担责任。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与典型的连带责任有所区别,是仅就同一损害中的因未履行法定义务所造成的扩大部分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其余部分由侵权的网络用户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 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 部分连带责任 法条
  • 简介: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系列合同的联结,公司可通过内生性制度安排,促进公司参与者的福利。公司合同属于关系合同、长期合同和不完备合同,需要公司法提供标准合同文本,释放解决自治空间,纾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交易成本。公司参与各方可通过合同排除公司法、补充公司法以及引入外生性制度设计获取效率和公正价值。国家强制不能代替公司合同中的意思自由。公司法应通过市场检验规则获得正当性。

  • 标签: 合同联结 公司法 适应性 公司合同 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