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早在门罗·比尔兹利(MonroeBeardsley)之前,法学学者约翰·亨利·威格摩尔(JohnHenryWigmore)就已发明运用树状图表以表现论证(进程—译者注)的型式(scheme)^[1],旨在益助审判中对事实证明(theproofoffacts)的分析。我于文中描述了威格摩尔的“图表法”并追述了其发源及影响。私以为威格摩尔在两条路径上对当代理论卓有助力。第一,他在图表研究中的修辞学面向,为关于推理、前提正当及论辩义务(dialecticalobligations)等理论问题提供了崭新的视角。第二,他对法庭对抗(meetingobjections)中论证强度的展示,为论证质量的评估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
简介:新警的执法主体的身份适格性有待商榷。在保障人权和依法行政的背景之下,因新警作为执法主体违反法律程序引起复议、诉讼的情形呈上升趋势。借鉴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职业身份取得的法律规定,应当在《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中就新警的任职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相适应的新警任职身份取得制度。
简介:佩雷尔曼新修辞学恢复了古典论式理论的荣耀。新修辞学论式系统是对不确定条件下推理形式的分析,虽然这些推理形式是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但笛卡尔时代以来一直被逻辑学家和知识理论家所忽视。论式是新修辞学论辩理论的核心。在新修辞学的论式系统里,亚里士多德“更可取的”topoi被用作与价值和价值层级相关联的推理前提——论证的出发点,因而与涉及推理形式的其他辩证推理发挥不同功能。新修辞学的论式在论辩中既生成说服力,也展现合理性;既与听众及其文化环境相联系,也通过论式的相反形式与论辩攻防相联系。新修辞学的论式,尤其是“准逻辑”论式与法律论证关系密切,对法律论证的辨识、结构分析、论证构建和批评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