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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 标签: 知识产权 客体 智力成果
  • 简介:知识产品的特征具有相对性,既包括作为私权权利客体所共同具有的特征,还包括区别于其他私权客体的特征。诸如商标等各种具体知识产品的特征既包含了作为类存在的知识产品的特征,也有其个性特征。立法保护各具体知识产品的个性特征不是否定其共性特征的理由。

  • 标签: 知识产品 客体特征 相对性
  • 简介: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互联网都深刻的影响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在可预见的未来,互联网将深刻的改变我们所熟知的一切,从生活方式到生产方式。在另一个方面,当人们更多的接触互联网时,将不可避免的产生网络虚拟财产的问题,当网络虚拟财产变得越来越普遍的时候,就需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发展从国家层面上加以规制,而规制的最好工具,就是法律。然而2017年3月18日通过的《民法总则》并没有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其中,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仍是一片空白。本文将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客体属性。

  •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物权法 财产 法律性质
  • 简介:权利客体权利对象是民法基础理论中的一个艰深问题,核心是两者是否在语义表达上是一致的。对其的不同解读在民法领域以及知识产权法领域均产生了理论的分歧,同时也使司法实践尺度不一。权利客体权利对象实属权利领域的不同范畴,权利客体内化于权利,反映权利的本质,即利益;权利对象是权利的外在指向,是具体的事实要素。两者的恰当区分是解决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重叠保护"的重要理论基础,两权的对象同质,但保护的利益各不相同,在此意义上也就并不存在所谓的"重叠保护"。

  • 标签: 权利对象 权利客体 重叠保护 外观设计
  • 简介:基于对大量清代婚姻案例的考察,解析当时妇女的婚姻地位,有利于揭示其缺乏独立人格的事实,从而以实证的角度判读在婚姻伦理掩盖下妇女作为财产权利客体的本质。

  • 标签: 妇女 婚姻 财产权利
  • 简介:客体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和人类实践活动能力的提高,人们关于客体的认识也不断得到深化。本文结合现代科学发展的成果对认识客体作一初步探讨。一、什么是客体客体是相对主体而言的,客体和主体的矛盾构成认识论的一对基本矛盾。有关人类认识的各

  • 标签: 客体 主体 主客体矛盾 物质客体 精神客体
  • 简介:文艺对象学的提出和建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映论为理论基础①,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指导,同时,从不同角度,采用多学科方法,综合地、立体地研究文艺对象。其中,研究文艺对象的生成要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指导下,借鉴发生学的某些观点和研究方法,探讨文艺对象在文艺实践中生成的过程、规律及其生理、心理机制和哲学原理。文艺对象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认为文艺对象不是预成的或给定的,而是生成的或动态的。从时间上看,文艺的客体、主体和对象是共生的;从对象的层次上看,有深层(间接)对象与表层(直接)对象之分。文艺的深层对象是与文艺主体发生审美实践关系的文艺客体,文艺的表层对象则是源于客观存在的物理世界的主观存在的心造世界②。文艺的直接对象发生于文艺主体与

  • 标签: 文艺创作 文艺实践 人工自然 人化自然 学科方法 哲学原理
  • 简介:笔者曾认为世界上两大现象,即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之一的精神现象,在一定条件下也会由可能客体变为现实客体客体是有层次结构的,物质现象构成了自然客体与社会客体层次,精神现象则构成精神客体与知识客体(见《哲学研究》84年5期拙文)。对此有人提出了疑义;为把客体研究引向深入,笔者试作回答。对知识客体另文已述(见《学术交流》87年1期)。本文再对精神客体试谈拙见,望读者及专家指教。

  • 标签: 精神客体 知识客体 精神现象 现实客体 《哲学研究》 思想政治工作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中占通说地位的犯罪客体的概念存在缺陷,特别是该概念中的中心词“社会关系”一语过于隐晦和抽象,未能担负起对犯罪客体的解释功能,同时未揭示犯罪客体的具体内涵,缺乏实体性和专属性,与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相重合。作者在对国外几种学说进行评判的基础上,借鉴“法益侵害说”的合理内容,对犯罪客体作了重新界定,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与刑法的相关规定相吻合,而且更有利于从理论上理顺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之间的逻辑关系。

  • 标签: 犯罪客体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 社会关系 法学原理 人权思想
  • 简介:<正>从电子计算机的发明,到互联网络的全球化应用,其间不过半个世纪多点,而这半个多世纪,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体育,尤其竞技体育的发展,在商业浪潮的裹挟下突飞猛进,基础竞技项目成绩和技巧不断飞跃,新兴竞技项目层出不穷蓬勃兴旺,其实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进入到新千年后,体育和电脑以及网络的关系更加密不可分,大量人类科学新成果,通过电脑和网络应用,和体育紧密结合,促进着竞技体育和健身等群众体育的进步。但是,

  • 标签: 竞技项目 蓬勃兴旺 竞技游戏 短跑运动员 帆船赛 集体项目
  • 简介: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与习俗中,女性并非婚姻的主体,在婚约定立中,她们处于被安排的地位,在婚约履行中,她们是被强迫履行婚约义务的客体,在婚约的解除中,也是被双方父母争议的"标的物",这种状况直到民国初年的民事基本法仍然没有任何改变。但民国初年的大理院因受西方民法理念及国内妇女运动的影响,通过一系列判解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变通,这种变通使民初女性的婚姻权利体现出由客体而主体的变化趋势。

  • 标签: 民初 女性 婚姻权利 婚约判解
  • 简介:根据地域的不同,可以把国家治理划分为腹地治理和边疆治理。在边疆治理中与腹地治理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而边疆省区面临的特别迫切或特殊的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特殊客体,包括边疆开发和发展问题、民族问题、国家安全问题、政治认同问题等。区分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和特殊客体是为了凸显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确实具有特殊性,对特殊客体的治理彰显了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独特价值。

  • 标签: 边疆治理 一般客体 特殊客体
  • 简介:近几年来,哲学界对主体和客体问题研究意见不尽一致,争论十分热烈。本文拟对其中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看法。1什么是主体?有些同志把认识主体仅仅定义为人。我认为,认识主体应该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掌握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生产工具和实践技能的个人和集体。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从本质上看,人是社会存在物,是处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具有社会性的现实的人,是从事改造世界活动的实践着的人。

  • 标签: 认识主体 社会存在物 自然存在物 哲学基本问题 文化知识 认识论研究
  • 简介:  二、 作为犯罪构成一部分的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是刑法保护客体的类型化,  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

  • 标签: 犯罪客体
  • 简介:结识乔忠延,已有二十多年了。让我感佩的,一是他潜心散文数十年,成为山西乃至全国的一位高产散文家;二是他执着发掘地域文化,在研究和表现晋南尧文化方面,成为一位集大成者。乔忠延是土生土长的尧都故地——山西临汾人。他在这块土地上长大、求学、做农民、当教师,后进入市政府做副秘书长,又调入文物旅游局当局长。古老而深厚的文化传统,曲折而丰富的人生经历,都成为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学资源。他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创作,以散文随笔为主,兼写小说、纪实文学。

  • 标签: 乔忠延 散文写作 文学资源 纪实文学 《中国作家》 《当代》
  • 简介:"侵害客体的事实属性说"立足于德国通说、日本学说在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存在诸多缺陷的背景,以及在当前我国通说的既定格局存有不少问题的前提下,跳开旧有学说的一切桎梏藩篱,特别是摆脱日本学说对我国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的捆绑束缚,以完整、精准的推导流程,以及严谨、合理的说理论证,得出符合普通人法感的处理规则,以解决客体错误。

  • 标签: 客体错误 事实属性说 处理规则
  • 简介:美的感觉是常见的,但对这种感觉从理论上进行清楚明白的解释却是困难的,这是美学界长期以来公认的事实。正因为这样,在美学界关于“美的本质”的认识,才出现各种分岐和界说。有人想逃避这种纠葛,企图从一个一个美的具体形态去研究,然而稍加深入,就又导入这块是非之地。因为对美的研究,无非从审美心理学、艺术发生学和艺术形态学三个角度出发,而这三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的,对任何一个侧面的探讨,都不可能绝对不涉及其它侧面。因此,从不同角度探索是可以的,回避这个核心问题,终归是做不到的。我们说的“审美关系”,就是指审美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对其分析的目的在于说

  • 标签: 审美关系 美学界 美的本质 审美活动 审美心理学 审美意识
  • 简介: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正确反映,在这个动态的结构中,虽然主体起着能动的主导作用,但是,没有客体就不会有任何反映,更谈不上真理的产生。客体是进人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发生关联的客观对象,它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动态性的基本属性,主要形式有自我客体、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深入探究客体问题,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必需。

  • 标签: 真理 客体 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