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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运动,一切制度建立和修订,总是以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标准,尽量体现和扩大君主与权威的权势。这种高度集权于上的制度,显然不能应付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尤其是,当社会发生变乱时,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授予一些地方官吏及军事将领一定范围的专断乃至专杀的权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赐尚方剑”制度是明王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置,被赐予尚方剑,意味着拥有者具有专杀、专断及便宜行事的权力。虽然君主不愿意将这种权力授出,但迫于形势需要,又不得不放权,是一种无奈之举。该制度既反映出君主心理的矛盾,又关系到实行时复杂的政局,是颇有特色的制度

  • 标签: 赐尚方剑 明朝 授剑 礼政治权威
  • 简介:摘要:中国自东周以来就逐渐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察制度,以加强皇权,监督官员。监察制度到了明代有着比较完善的发展,成为明代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明代监察制度的研究,了解明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和明代官场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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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明代的军功制度有其历史与阶级的特点,实行"以战斗表现论功"和"计首论功"两大标准.洪熙、宣德以后,"首功制"逐渐成为明军功制度中的主导标准.这两种标准都有其巨大的弊端,明人对于这两种标准也评价不一.为解决军功制度的弊端,明人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其中在实践中做的比较成功的是戚继光.

  • 标签: 明代 军功制度 首功制
  • 简介:明代官史考核制度在中国官史考核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而官史考察制度又是明代官史考核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从考察制度的发展演变、外官考察制度、京官考察制度、考察奖惩制度以及考察救济制度等五个方面对明代官史考察制度进行了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并对其中若干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或见解。

  • 标签: 官史考察制度 明朝 外官考察制度 亲官考察制度 考察奖惩制度 考察救济制度
  • 简介:明代僧官制度是朱元璋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僧官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系统。僧官在管理佛教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僧司衙门配合礼部做好全国的佛教管理工作。明代僧官制度与世俗官僚制度相适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 标签: 明代 僧官制度 佛教
  • 简介:<正>朱元璋由布衣而位尊九五,依靠的是他的勤、敏、礼、俭.他(?)流而跻身行伍,由走卒而频遇擢升,由草莽而博通经籍;他众聚儒士,笼络民心,终至推腐元、挫群雄而成大明一统.创业的艰难更坚定了朱元璋守成至长久的信念.他欲揽大权于一身,遂以惊人的魄力操纵起这部庞大的封建国家机器.考官制度则是其整顿吏治的一个重要方面.

  • 标签: 《明太祖实录》 考官制度 元球 述论 《明史》 吏部
  • 简介: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影响了东亚地区,“衣冠唐制度礼乐汉君臣”一诗,便体现了附近国家夸耀本国所拥有汉文化的夸耀之情。但是关于此诗的来源,历来众说纷纭,有日人滕木吉说,越南人胡季雄说,明人吴伯宗说,明初日本使者说。笔者今对诸说进行考证,力求找出该诗来源。

  • 标签: 吴伯宗 胡季犛 衣冠唐制度 礼乐汉君臣
  • 简介:十国时期是传统礼乐制度全面进入南方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整个南方社会礼乐文教意识水平普遍上升的时期.本文以十国时期南方政权中礼乐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为线索,从礼乐制度与南方民间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地域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的角度,探讨传统礼乐制度的南移在南方社会文化崛起中的深远意义.

  • 标签: 十国文化 礼乐制度 融合 冲突 共振
  • 简介:试论明代的清军制度曾国庆明代的清军,亦称清戎,是朱明统治者,为巩固封建统治基础,维护建立在世袭军籍上的卫所兵制,防范、解决军伍空虚和军籍管理淆乱,对军伍实行清理、勾补,旨在确保有兵可用的一项大政要务。清军不啻是单纯的军事问题,而且还是涉及当时政治、经...

  • 标签: 《明经世文编》 清军 《四库全书》 《明实录》 卫所制 军士
  • 简介:近三十年以来,随着明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明代内阁的研究出现了繁荣的局面.学术界从明代内阁制度的创立和发展,以及对内阁在明代政治中枢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研究,尽管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分歧,但也取得了许多丰硕成果。然而,对内阁制度的研究也出现了瓶颈,逐渐从繁荣走向停滞,急需新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

  • 标签: 内阁 皇权 相权 地位
  • 简介:封建统治者为使自己的政权绵延久长,总要制定许多不同名目的制度。作为一种有效调和皇权、百官、人民,即封建社会各阶层矛盾的特殊体制,言官制度在封建国家里发挥着无与伦比的作用。至明一代,言官体制可谓完善,且因特殊的时代背景,又呈现出许多与各代不同的特点。

  • 标签: 明代 言官制度 封建制度
  • 简介:摘要:明代的会审是中央司法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代法制史中具有鲜明特色的内容。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重大案件和死刑案件均要上报中央司法机关,并由中央司法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审理,最终报请皇帝,由皇帝一人裁决。明代会审制度的概念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会审制度是以三司会审为基础发展形成的多种会审形式的总称,主要有:三司会审、圆审、朝审、大审和热审。狭义的明代会审制度就是指三司会审。其中三司会审是会审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他会审形式均是在三司会审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可以说,三司会审是明代会审制度中的一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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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澎湖列岛处于闽海之中,是中国东南沿海的前哨站,海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洪武初年,倭寇连续侵扰中国沿海,明政府无力控制澎湖,遂采取迁民弃守的收缩战略。万历中后期,随着海上危机的不断加剧,明政府逐渐加强对澎湖列岛的军事防卫,力图将其纳入国家海防体系之中,并将其作为东南海防的第一道防线。澎湖之战后,明政府改变了先前的汛防做法,在澎湖建立堡垒营寨,派水陆军长戍于此。可以说,在整个明代,澎湖防务一直是政府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明政府对澎湖海防的不断强化,不仅是国家海洋安全空间扩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打击外敌侵略、维护国家海疆的必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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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明代监察制度与历代不同,有一种特殊的职能—制约皇权。明代规定:监察官员的职掌“主德阙违,朝政失得,百官贤佞”。“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明史》职官志)封驳诏敕可以说是监察官员(史书称御史与给事中为“言官”,在此我们称之为监察官员,简称监官。)制约皇权的最大体现。虽然是皇帝的圣旨,监官若认为不合适或有误,也可以驳回不予下达。廷议,许多时候主持者是

  • 标签: 监察制度 朱元璋 监官 《明史》 监察官员 监察御史
  • 简介:明代卫所新、旧武官的区别始于永乐初年,是靖难之役的直接产物。燕王朱棣通过靖难之役夺权成功后,为了犒赏自己的部下,在永乐元年(1403)规定:凡是在洪武三十二年(1399)至三十五年(1402)间随自己"奉天征讨"获功升职的武官皆为"新官",而洪武三十一年(1398)以前及永乐元年(1403)以后升授的武官皆为"旧官"。二者的差别主要是新官在优给、优养、比试制度等方面都要优于旧官。终明之世,新、旧官之间的差别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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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明初通过实行度牒制度,将僧道身份之合法确认权归于国家,实现对制度宗教组织成员的掌控,保持世俗政治文化主导地位及相关经济制度之推行。其基本目标,主要包括限制僧道人口、划分僧俗界限、考试授牒。但僧道定额在正统以后被大幅度突破,成化时期因滥度僧道,已经基本失去效力,虽经弘治时期整理,未根本改变趋势。明中叶以后,僧道中有度牒者,当不低于70万人,其无度牒者,又当远多于有度牒者。嘉靖中叶以后,纳银给度成为主要做法,明初制度精神已然丧失。度牒制度变迁与皇室家族信仰倾向及其利益关系密切。有关争论,基本在官僚士大夫与皇帝、后妃、僧道势力间展开,反映出儒家治国理念与佛道信仰之间的严重冲突。度牒制度由社会控制手段蜕变为财政手段,是明朝社会控制力削弱的过程,也是包括社会救助需求在内的财政压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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